來源:運城日報發布者:時間:2022-07-06
謝殿鐸
長期以來,鄉村社會治理一直是制約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短板。對此,黨的十九大報告提出“加強農村基層基礎工作,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結合的鄉村治理體系”的要求。近年來,各級黨委和政府本著“三治”融合精神,結合實際在鄉村治理實踐中進行了許多有益嘗試,探索出不少經驗。筆者就怎樣實現“三治”有機融合談一些粗淺的看法。
改革開放以后,村民逐漸富裕,自由支配生產生活的空間相對擴大。為適應這種新情況,黨和政府開始實行以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務、自我監督為宗旨的自治政策。但長期以來,一些基層黨組織對村民自治問題有一些誤區,導致一些村集體組織缺乏“造血”功能,造成基本公共服務缺失。一些村干部工作作風和工作能力存在問題,對黨的農村政策理解力和執行力較差,深化農村集體經濟體制改革束手無策,化解村民糾紛一籌莫展。鄉村干部人才隊伍也是“青黃不接,后繼無人”。此外,鄉村人口老齡化問題突出,農村婚喪嫁娶的陳規陋習依然嚴重,天價彩禮、鋪張浪費等現象依然存在。
在鄉村振興戰略的指引下,我們要勇于開展“三治”融合的實踐探索。
第一,以黨建為引領,強化“三治”融合的人才培訓。近年來,黨中央提出堅持和加強對鄉村治理集中統一領導,建立健全“黨委領導、政府負責、社會協同、公眾參與、法治保障、科技支撐”的鄉村治理體制。山西省委將2022年確定為“基層治理能力提升年”,市委已經啟動了“抓黨建促基層治理能力提升專項行動”。政治路線確定之后,干部就是決定因素。目前,各級黨委應首先指導村“兩委”干部制訂“一村一策”的精準治理方案,成立鄉村全面治理領導組。培養選拔和充實鄉村兩級優秀人才,以提高培訓針對性和實效性為導向,對推進鄉村治理的人才進行深入細致精準培訓。
第二,運用教育和激勵手段,激發村民作為治理主體力量的積極性。村民既是鄉村治理的主體力量,也是鄉村治理全過程的參與者和受益者。鄉村干部要充分利用各村新時代文明實踐活動中心,整合黨建、教育、治理、服務等功能,建立健全各類活動室、志愿者服務點,充分運用教育和激勵手段,廣泛發動村民參與。從服務村民入手,通過這些活動室為村民解答疑惑。以村民喜聞樂見的形式,開展自治、法治和德治教育。指導協助鄉村開展道德模范、身邊好人、好媳婦、好公婆、文明村民等評選,并切實將這些評選成果以適當形式充分利用。
第三,切實發揮各類村級組織的自治功能,及時進行考核激勵。村黨支部和村委會是領導、組織鄉村治理工作的內部主體,民調會、衛生會、治安會、新鄉賢議事會、村民議事會等各類村級組織,社會公益組織,志愿者服務團等,是通過投資扶持、社會服務協助等方式參與鄉村治理的外部主體。在村黨組織統一領導下,明晰內外主體各自職責,充分發揮他們在鄉村治理中的效能。村“兩委”成員監督村級組織的日常運行。如民調會不能守株待兔,而要積極與司法機關聯系,定期開展普法工作。紅白理事會在村民操辦紅白事之際提前介入,全程監督。縣鄉兩級政府要定期考核評估村級組織的績效,并給予適當獎懲。對村級組織中涌現出的一些具有治村理政本領、德高望重、群眾信賴的優秀人物,縣鄉兩級黨委要讓他們到各地傳授經驗,給予一定的政治待遇和表彰鼓勵。對于一些長期徒有虛名,不發揮作用或作用不明顯的村級組織人員要及時批評、調整和處罰,真正形成“大事一起干、好壞大家判、事事有人管”的良性格局。
第四,切實發揮農村法治文化廣場的作用,使法治教育貼心化、經常化、實踐化。定期聘請高水平律師或基層經驗豐富的司法工作者,結合村民日常生產生活中經常遇到、最容易產生誤區或不易察覺的行為案例,以事說法、以案說法,現場教育群眾,鼓勵村民與律師互動,真正將生硬的法律條文貼近老百姓生產生活,講到村民心坎里,使他們聽得懂、喜歡聽、能理解、會運用。在此基礎上,進一步鼓勵村民結合鄉村和自身實際,在法律專家的指導下舉一反三,指出影響農村安定和諧的一些治理難點、焦點。
第五,建立和完善村民自治權利司法救濟體制,確保村民自治權利不受侵犯。目前,一些村民對自治活動漠不關心,對自己享有的自治權利也不重視,甚至認為自治是上級和村干部的事情。其實,從法理上講,村民自治權利受到侵害之后,主要有以下救濟渠道:一是村民自治體(即代表村民行使自治權利的村委會)的私力救濟;二是鄉鎮政府的行政救濟;三是鄉鎮人大的權力救濟;四是人民法院的司法救濟。因此,鄉村兩級政府要切實增強依法保障村民自治的法治觀念,帶頭維護《村民委員會組織法》和村民自治條例的嚴肅性、權威性,自覺做到不干預村民自治范圍事情。
第六,有效發揮村級德治組織作用,賦予道德狀況權威評判功能。長期以來,個別村民的行為存在不夠法律制裁,但卻傷天害理、令人義憤的現象。如村干部和村民損公肥私、假公濟私,有的村民行事鋪張浪費、炫耀富有,有的村民貪占小便宜,經常順手摘瓜掐果、偷雞摸狗,有的村民打罵孩子、虐待老人、厚葬薄養,經常與人吵嘴打架、言行粗魯,有的村民情趣低俗,所有這些缺乏公共道德的不文明行為,點點滴滴、耳濡目染影響著村民對鄉村治理的信心。近年來,一些農村組建了“道德評判團”“村風文明促進協會”“禁賭禁毒協會”等。村黨支部和村委會成員要自覺把自己擺進去,率先垂范、以身作則,為村民樹立道德榜樣。“道德評判團”要全面、準確地掌握村民相關信息,每年度要公平、公正、公開發布包括村“兩委”干部在內的村民道德行為報告,讓廣大村民監督評議。
第七,要適應新形勢,切實為“三治”融合提供堅強而充分的保障。一是全面構建部門協作制度。建立由組織、宣傳、政法、公安、民政、司法、工會、共青團、婦聯等部門參與的“三治”議事協調制度,共同研究“三治”中的重大問題怎樣協調解決,重點工作怎樣推進。二是拿出實際舉措,強化人才動力保障機制。大力充實基層治理力量,加大對農村“三治”運轉經費和干部報酬轉移支付力度,保障村干部基本報酬,健全完善與績效考核相掛鉤的報酬兌現機制,探索建立服務農村群眾專項經費省級財政保障制度。
總之,“三治”融合打造平安鄉村,是鄉村治理工作的一個重要方面,其成效如何關鍵看農村黨支部。為此,要加強黨建引領,強化陣地建設,通過建設管理有序、服務完善、環境優美、生產發展、生活便利、文明和諧的新型鄉村,助推“三治”融合和平安鄉村目標實現。
(作者單位:市委黨校)
運城日報、運城晚報所有自采新聞(含圖片)獨家授權運城新聞網發布,未經允許不得轉載或鏡像;授權轉載務必注明來源,例:“運城新聞網-運城日報 ”。
凡本網未注明“發布者:運城新聞網”的作品,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