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運城日報時間:2024-12-04
本報訊 為了“賺快錢”,稷山縣一名婦女給他人提供銀行卡并取現轉移贓款,于日前被稷山縣公安局刑事拘留。
經初步調查,今年10月初,犯罪嫌疑人屈某(女,1984年生,稷山縣蔡村鄉人)在瀏覽某視頻網站時,發現評論里有一鏈接:某平臺App在家輕松躺賺,平臺用戶只需每日簽到就能賺取錢財。看到鏈接下“好評連連”,屈某十分心動,便根據鏈接引導下載并注冊了該App平臺賬號。屈某發現該平臺項目繁多,為牟取更多利益,便根據平臺“客服”要求接收32000元(該筆款項為受騙資金)取現后,存入該平臺指定的銀行賬戶,從中非法獲利200余元。目前,犯罪嫌疑人屈某已被當地警方刑事拘留。
警方提示:君子愛財,取之有道。此案,屈某為了些許蠅頭小利,用自己的銀行卡幫助他人提現賺取“好處費”,這種看似輕松的賺錢方式,其實已經涉嫌違法犯罪,必將受到法律嚴懲。天上不會掉餡餅,一定要擦亮眼睛,提高警惕,切勿將個人銀行卡、電話卡等出借他人使用,要守牢法律底線,共同維護健康、良善的社會秩序。
(賀 棟 陳毓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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