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運城日報發布者:時間:2022-01-26
薛瑄(公元1389年—1464年),字德溫,號敬軒,河津(今山西省運城市萬榮縣里望鄉平原村)人,明代著名的思想家、理學家、文學家,亦是一位令人尊敬的廉吏,被譽為“光明俊偉”的“鐵漢公”。薛瑄的從政生涯中,較長時期擔任監察御史、大理寺丞、大理寺卿等職務,主要活動于都察院、大理寺這樣的監察、審判機關。他以“不欺君,不賣法,不害民”作為“作官持己之三要”,并將其內化為精神追求,外化為行動自覺。
為官清廉。久居官場,使薛瑄對廉潔從政有著清醒的認識。他在《從政錄》中將官員的廉潔分為三重境界:有見理明而不妄取者;有尚名節而不茍取者;有畏法律保祿位而不敢取者。見理明而不妄取,無所為而然,上也;尚名節而不茍取,狷介之士,其次也;畏法律保祿位而不敢取,則勉強而然,斯又為次也。意為明白事理,就不會任意獲取禮物;珍惜名譽,就不會隨意獲取錢物;害怕法律制裁,就不敢輕易獲取財物。他提出的“不妄取”“不茍取”“不敢取”的“廉政三境界”,與當今“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一體推進“三不”體制機制,有異曲同工之妙。薛瑄特別強調“居官七要”:正以處心,廉以律己,忠以事君,恭以事長,信以接物,寬以待下,敬以處事。薛瑄40歲時,獲任廣東道監察御史,到任后查禁貪污,隸正風氣,并在寓所的照壁上題詩明志:有雪松還勁,無魚水自清。沅州銀似海,豈敢忘清貧。離任時,他兩袖清風,“贏得歸囊一物空”。據《薛文清公年譜》記載,他“在沅凡三年余,所至多惠政。首黜貪墨,正風俗,罷采金宿蠹,沅民大悅。”
執法如山。薛瑄剛正不阿,不媚權臣,就任大理寺左少卿時,有人勸他去感謝權宦王振,薛瑄嚴肅地說:“在朝廷上拜官,到私人家謝恩,我不干這樣的事。”后來在東閣議事,公卿大夫見到王振都趨步而拜,獨有薛瑄屹立不拜。王振趨步向薛瑄作揖,薛瑄也沒有加重禮節,王振從此對他懷恨在心。后因薛瑄全力辯白王振之侄王文一手制造的冤案而激怒王振。薛瑄面對權宦,不畏不懼,秉公執法,將案卷堅決移交到了刑部重新審查,才使案情大白。之后,薛瑄又不顧夫人阻攔,冒死彈劾王文,卻反遭誣陷入獄而被定為死罪。入獄期間,薛瑄仍手捧書卷誦讀不已,時人稱其“鐵漢公”。后因朝野震動,群臣極力申救,方使薛瑄獲赦。薛瑄堅持將仁愛之心、天道之公、律法之正協調一致,踐行于為政之中,以公守法,以仁行法,使奸臣真正得以懲治,民冤真正得以伸張,被人們譽為“光明俊偉”的清官。
勤政愛民。薛瑄的廉政思想中,“為政以愛人為本”“為政通下情為急”“所謂王道者,真實愛民如子”等皆發自內心,一直是他為政實踐活動的理論指導。他認為,為官應當“盡心‘撫’字”,全心全意地安撫百姓。當百姓利益和官府利益發生沖突時,他始終選擇站在百姓這一邊,伸張正義,為民請命。薛瑄任南京大理寺卿時,有豪強殺人,案子久拖不決,就果斷將豪強捉來繩之以法。后薛瑄在擔任北京大理寺卿期間,蘇州發生饑荒,豪強哄抬糧價、吝而不借、激起民怨。饑民搶奪富豪的糧食,焚燒富豪的房屋,逃往海上。王文以內閣大臣職務巡視江南,欲定蘇州200多饑民死罪。不少大臣都懾于王文的權勢,不敢提出異議,只有薛瑄竭力論辯其罪名不實,終于使200多災民免于死罪。
薛瑄一生積極倡導廉政文化、愛民觀念,并且躬行實踐。他為官一生,雖身居高位,卻始終清正廉潔,官格人品俱佳,堪為后人學習的楷模和典范。以史為鑒,薛瑄提出的“不妄取”“不茍取”“不敢取”的“廉政三境界”,今日讀來,仍醍醐灌頂。
我們為官做人應見賢思齊,清廉自守,努力達到“見理明而不妄取”的境界,成為一名“廉之上者”。同時,要始終堅持服務于民、造福社會,以實際行動切實展現自身高尚人格和浩然正氣,始終保持共產黨人的先進性和純潔性。
本報記者 南 遼 整理
運城日報、運城晚報所有自采新聞(含圖片)獨家授權運城新聞網發布,未經允許不得轉載或鏡像;授權轉載務必注明來源,例:“運城新聞網-運城日報 ”。
凡本網未注明“發布者:運城新聞網”的作品,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