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運城日報發布者:時間:2020-08-14
本報訊(記者 李宏偉)為進一步鞏固“規范辦學年”成果,維護全市正常教學秩序,促進中小學校科學、內涵、健康發展,8月8日,市教育局發布《關于進一步規范中小學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縣(市、區)教科局及市直中小學校嚴格遵照執行。具體內容包括:
一、高中階段學校
1.嚴肅普通高中招生紀律。各普通高中學校要嚴格按照省教育廳下達的招生計劃,在市教育局統一領導下進行招生,嚴禁超計劃招生、嚴禁招生亂收費、嚴禁學校與學生簽訂協議招收借讀學生或無學籍學生。
2.嚴禁空掛學籍。所有高中階段學校都要加強教育教學管理,內挖潛力,提升質量,不得擅自同意借讀、空掛學籍等行為。
3.嚴禁普通高中與中職學校違規聯合辦學。普通高中不得招收已被中職學校錄取的學生,更不得與中職學校聯合招收普高學生后為其注冊中職學籍,套取國家資金,一經查實,將由有關部門追究其法律責任。
4.加大違規行為查處力度。
二、義務教育階段學校
1.進一步落實公辦義務教育中小學校“免試、就近、劃片、分配”的招生原則。嚴格根據適齡學生人數、學校分布、學校規模、交通狀況等因素和劃定的義務教育服務片區進行招生。
2.進一步規范義務教育階段民辦學校招生行為。義務教育階段民辦學校與公辦學校同步同權招生,嚴禁招收借讀生、超計劃招生,不得通過考試或變相考試選拔生源,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擾破壞招生秩序,不得對生源地招生秩序造成沖擊。民辦學校超計劃招收的學生不予注冊學籍。
3.進一步做好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入學后續工作。9月起,全市中小學校要全面消除現有“大班額”現象,所有班級全部按照標準班額運行。
4.進一步強化“控輟保學”的政治意識和大局意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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