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運城日報發布者:時間:2020-02-13
本報訊(記者 張君蓉)日前,鹽湖公安分局依法快速查處了一起不配合小區出入管控措施,擾亂公共秩序的案件。
為防止疫情進一步擴散,早日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我市不少小區都加強了住戶出入管控,實施非本小區人員不得入內的規定。大部分住戶都能主動配合實施這一措施,但也有部分住戶做不到。2月6日18時許,在鹽湖區富源新城小區北區門口,疫情防控值班人員發現該小區居民張某、呂某夫婦帶領一名陌生女子進入小區。社區工作人員劉某上前對其進行勸阻,要求其遵守非本小區人員不得入內的規定。呂某稱來人是其姐姐,要在家中居住一晚,拒不配合工作人員勸阻,并要強行帶領其姐進入小區,夫妻倆還對工作人員進行語言攻擊,造成惡劣影響。鹽湖公安分局大渠派出所正在進行疫情防控巡查的民警接到通報后,及時趕到現場,并將相關人員帶回所里進行調查。
調查過程中,呂某、張某認識到了自身錯誤,向社區工作人員道歉并取得了他們的諒解。民警根據調查情況,對二人分別處以200罰款處罰。
民警提醒,當前,全市上下正眾志成城、齊心協力防控新冠肺炎疫情,請市民主動配合,服從安排,自覺遵守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用實際行動為全面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貢獻自己的力量。對于拒不配合、造成嚴重影響的,對不遵守法律規定、擾亂公共秩序的,公安機關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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