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運城日報發布者:時間:2020-02-13
本報訊(記者 張君蓉)疫情防控阻擊戰打響以來,全市公安機關針對制售假冒偽劣防護用品開展了專項整治行動。近日,鹽湖公安分局成功查處5起涉及銷售假冒偽劣口罩、消毒物品的案件。
2月2日,鹽湖公安分局聯合鹽湖區市場監管局,查處一起銷售假冒偽劣醫用口罩案件。經查,當事人李某義通過王某杰在河北購進商標為“飄安”牌醫用口罩兩箱共計兩萬只,在鹽湖區進行銷售。
2月3日,鹽湖公安分局聯合鹽湖區市場監管局,依法查處了一醫療器械公司哄抬防疫用品價格、銷售假冒3M口罩、私自更改消毒液生產日期案。經查,該醫療器械公司法人喬某定在其經營的醫療器械有限公司內,將過期的酒精塑料壺上的標簽撕掉,再貼上新標簽按合格產品對外銷售。執法部門現場扣押了這些過期的酒精及查獲的疑似劣質消毒液。
2月4日,鹽湖公安分局聯合市公安局食藥支隊查處張某婷等人銷售假冒N95口罩案。經查,當事人張某婷與好友馮某莎、張某娟于1月23日通過快遞發貨形式向我市、太原、長治、呂梁等地售賣假冒偽劣N95型口罩21833只。
2月5日,鹽湖公安分局根據舉報,查處一起出售假冒偽劣“飄安”牌一次性醫用口罩案件。經查,鹽湖區某醫療器械店店主淮某在無貨物發票、隨貨通行單等相關手續的情況下,分別于2019年5月、11月兩次從河南杜某處購買了20箱共計20萬只假冒偽劣“飄安”牌一次性醫用口罩后全部售出。
2月8日,鹽湖公安分局聯合鹽湖區市場監管局依法查處了閆某朋無證經營案。經查,當事人在沒有任何醫療器械經營備案的情況下,通過朋友圈發布買賣醫用口罩信息,并于1月26日通過快遞形式售出假冒偽劣N95型醫用口罩1000只。
目前,鹽湖公安分局正對上述當事人的違法行為作進一步調查處理。
警方提示,當前是疫情防控關鍵期,一些不法分子趁著口罩等物資比較緊缺的實際,實施違法犯罪活動。普通群眾購買口罩、手套、消毒液、防護服等防護用品時,一定要到正規藥店或通過正規渠道購買,發現借疫情之機實施詐騙財物、制假販假、哄抬物價、囤積居奇等違法犯罪行為,要及時報案舉報,公安機關將依法嚴厲打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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