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運城晚報時間:2024-11-22
不用上牌、不用考證、不用加油,“油門”一踩便能“輕松上路”……
這種車深受老年人青睞,人們稱其為“老頭樂”。

近期,我市交警部門處理了兩起“老頭樂”引發的交通事故案,并再次提醒廣大駕駛員,“老頭樂”往往不具備上牌、上路資質,而且駕駛人大都年齡偏大,違法行駛現象普遍,存在較大安全隱患。
9月下旬,發生在稷山縣管西線的一起交通事故中,張良某無證駕駛“老頭樂”與由東向西行駛的張桂某無證駕駛的摩托車(乘坐尚玉某)發生碰撞,事故造成張桂某、尚玉某受傷,兩車不同程度損壞。本起事故中,張良某轉彎時未讓行直行車輛,承擔事故的主要責任,張桂某承擔事故次要責任,尚玉某不承擔事故責任。

而發生在臨猗縣泓臨線的一起致人死亡交通事故,則更加讓人感到觸目驚心。7月下旬,李某駕駛“老頭樂”載著管某、滑某沿泓臨線臨猗段由西向東行駛至上里村門樓交叉口處向北左轉彎時,與胡某超速駕駛的小型轎車相撞,事故造成胡某、滑某、李某受傷,管某經醫院搶救無效死亡,雙方車輛損壞。經調查,李某無證駕駛“老頭樂”,轉彎時沒有讓行直行車輛,胡某超速行駛,雙方各承擔事故的同等責任。
“老頭樂”一旦發生交通事故,如駕駛人需要承擔事故責任,那對傷者就應先行在交強險責任限額內進行賠付。但是,因“老頭樂”無法購買交強險,導致相較于正常購買交強險的其他機動車,該類車輛駕駛人則需要自行承擔更重的賠付責任。因此,辦案民警提醒廣大市民,交通出行應選擇合法的交通工具。切莫貪圖一時便利,造成不可挽回的嚴重后果。
上述兩起事故的辦案民警告訴記者,在交通事故中,機動車駕駛人是車輛的實際運行控制人,即直接侵權人。張良某、李某作為肇事司機,其無證駕駛應承擔相應責任。

隨后,通過對各地交管部門的走訪,記者了解到,我國從未按使用人的年齡層次劃分過車輛的使用屬性,老年代步車只是廠家和商家為將自己的產品推銷給老年人群體而“創造”出來的詞匯。
通過上述兩起事故,不難看出,這類車輛底盤輕、重心不穩,車輛轉向、制動等部件安全性能較差,在行駛過程中很容易發生傾斜、翻車,且普遍缺乏安全帶、安全氣囊等基本安全配置。一旦發生交通事故,車輛難以控制,極易造成人員傷亡。
連日來,我市各地開展違規“老頭樂”整治行動,持續嚴查嚴管“老頭樂”非法營運、非法載人等違法行為,有效防范化解道路交通安全風險隱患,確保轄區道路交通形勢持續平穩。
整治行動中,各地公安交警在轄區各主要路口、路段采取定點檢查與流動巡邏相結合的方式,對過往“老頭樂”進行逐一排查,針對“老頭樂”駕駛員非法載人、闖紅燈、逆向行駛及涉嫌假牌、套牌、無保險、無證駕駛的重點違法車輛進行攔截盤查,并依法查處非法營運人員、查扣非法營運車輛,做到“發現一起、處罰一起、教育一起”。實現整治全面覆蓋,形成嚴管、嚴罰態勢,全面消除“老頭樂”帶來的交通安全隱患。
記者 劉凱華 樊朋展
記者手記:
為治理違規“老頭樂”亂象,從上一輪對《運城市電動自行車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的正式施行,到當前對非機動車的隨機執法,我市各交警部門做了很多努力,而接下來,還將繼續治理。
有市民擔憂,整治會造成一部分人出行不便,認為城市治理不能限制普通人的出行選擇。違規“老頭樂”之所以擁有較大的用戶市場,是因為這部分群體有著“最后一公里”的出行需要。正如部分老年代步車車主所言:“主要就是用來日常通行,不出遠門。”這種觀點是基于出行便捷,但從一起起事故案例來看,治理違規“老頭樂”與保障民眾“最后一公里”出行安全更是息息相關。
不僅是“老頭樂”的駕駛者,全社會都應認識到交通安全的重要性。對于老年人,要通過社區宣傳、家庭引導等多種方式,讓他們明白“老頭樂”不能隨意駕駛。
市公安局交警支隊相關負責人表示,解決“老頭樂”帶來的安全問題,需要政府、社會、家庭的多方聯動。有關部門要加大執法力度,對違規行為進行嚴厲打擊;社會各界要積極參與監督,發現問題及時舉報;家庭要承擔起關愛和勸導長輩的責任,確保老年人安全出行。 記者 劉凱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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