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運城日報時間:2024-07-24
記者 張君蓉

鹽湖公安分局交警大隊民警向駕駛三輪車違法載人的群眾宣講交通法律法規。
為全面推進全市道路交通“減量控大”工作,近段時間以來,我市公安交警全力開展道路交通秩序整治,嚴查酒駕醉駕,超員超速,疲勞駕駛,三輪車違法載人,騎乘電動車、摩托車不佩戴安全頭盔等各類影響交通安全與暢通的違法行為,為預防和減少道路交通事故的發生奠定良好的基礎。

稷山縣公安局交警大隊民警在查酒駕醉駕。(資料圖片)
拒絕酒駕醉駕
別拿生命開玩笑
為嚴厲打擊酒駕醉駕違法犯罪行為,全力防范因酒駕醉駕引起的道路交通事故,連日來,我市公安交警統一開展夏季交通安全突出風險專項整治行動,在日常查處的基礎上開展酒醉駕專項整治行動,全時段、全覆蓋、無盲區,集中嚴查嚴管酒駕醉駕不松懈。
7月3日17時50分許,臨猗縣交警在國道209線與復旦大道交叉口,對一輛行駛異常的三輪摩托車攔停檢查時發現,駕駛人梁某不僅提供不出相應的機動車駕駛證,且滿嘴酒氣,語無倫次,初步檢測涉嫌醉駕。民警對其采取控制措施,并第一時間作了采血化驗。隨后查出,梁某2022年就因酒駕被處罰過一次。經化驗,梁某血液內酒精含量為167.96mg/100ml,達到醉駕標準。根據相關法律規定,梁某因醉酒駕駛機動車,涉嫌危險駕駛罪,被依法采取刑事強制措施。同時因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駕駛摩托車,又接受了罰款處理。
7月8日至14日,全市查處酒醉駕368起;7月15日至21日,全市查處酒醉駕207起,其中不乏二次飲酒被查的。“司機一杯酒,親人兩行淚。”酒駕醉駕的危害有目共睹,但總有一些心存僥幸的人,在挑戰法律的底線,拿自己和他人的生命當兒戲。
酒后駕駛的處罰標準:
根據《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機動車駕駛人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一次記12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條,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處暫扣6個月機動車駕駛證,并處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因飲酒后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再次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處10日以下拘留,并處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飲酒后駕駛營運機動車的,處15日拘留,并處5000元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10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后,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
飲酒后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并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終身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交通事故猛于虎,生命安全大于天”。為了不給自己和他人帶來“無妄之災”,民警提醒廣大駕駛員,駕駛機動車一定要時時刻刻遵守交通規則,切不可酒后駕駛、無證駕駛等。如果不幸發生交通事故,要保護好現場,積極救治傷者,及時報警和撥打120電話,盡可能將損害降到最低。
安全帶=生命帶
安全不容“卸帶”
上車后,您會第一時間系上安全帶嗎?
“就開一小段沒問題的。”“不系也不一定被拍啊!”這些想法大錯特錯!當事故真正發生時,你可能連后悔的機會都沒有!
7月3日,平陸縣交警大隊城區中隊在茅津路查處兩起未系安全帶的交通違法行為。當日17時16分,民警對一輛小型汽車進行檢查時,發現該車乘坐人薛某某未系安全帶,看到民警檢查后慌忙將安全帶穿過腋窩,民警看到這種情況后,立即對其進行了批評教育,耐心解釋了未系安全帶存在的安全隱患。沒過一會,在檢查一輛小型面包車時,發現乘坐人許某未系安全帶,當事人企圖辯解,后在民警的勸導下正確認識到自己未系安全帶的違法行為可能造成的嚴重后果,承認自己確實未系安全帶。
7月17日,山西省公安廳交管局公布7起駕乘人員規范使用安全帶降低道路交通事故傷害案例,提醒駕乘機動車出行要全員全程系好安全帶。其中一起是:7月15日,王某駕駛晉M號牌小轎車行至聞喜縣某路段,由于操作不當撞向護欄,因系安全帶未受傷。日前,一小轎車駕駛員也因為系安全帶的原因發生事故后安然無恙。幾天前,這位駕駛員在河津市鑫光大道駕車由西向東行駛時和一輛正在掉頭的大車相撞,車輛損壞嚴重,但駕駛人因為系著安全帶,在遭到劇烈撞擊后安然無恙,沒有受傷。
安全帶雖然看起來不起眼,卻有著舉足輕重的作用:在車輛碰撞時安全帶能對駕乘人員進行約束,避免駕乘人員與方向盤、儀表板等發生二次碰撞或飛出車外;與安全氣囊配合,能夠分散車輛碰撞時對駕乘人員的撞擊力,減輕駕乘人員身體脆弱部位受到的傷害并有效降低傷亡率。系安全帶有多重要?可以減少多少事故?調查顯示,在正面碰撞事故中系上安全帶可以使死亡率降低57%,側面撞車時可降低44%,翻車時可降低80%。
民警提醒,安全帶不是擺設,更不是系給交警看的,安全帶就是生命帶,關鍵時刻能保命。為了您的安全,在駕車出行之前,請務必系好安全帶,不論前排和后排都要系。
人員“超”一個
安全“降”一格
禍從“貨”起,險從“超”出。車輛超員、貨車超載都是非常危險的。據統計,約70%的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是因超限超載運輸引發的,約50%的群死群傷性特大交通事故與超限超載行為有直接關系。因此,重拳整治超限超載十分必要。
7月14日,萬榮縣民警在轄區路段巡邏時,發現一輛面包車里擠滿了人,涉嫌超員,立即示意其靠邊停車接受檢查。當駕駛人打開后車廂門時,滿滿當當一車人讓民警吃驚不已。經查,該車輛核載6人,實載19人。據了解,車內拉載的都是附近打工的農民,因車少人多就想湊合著擠一擠。民警對駕乘人員進行了嚴厲的批評教育,責令該車駕駛人將乘客安全轉運。同時,依法對該車駕駛人處以罰款200元,駕駛證記12分。
你知道嗎?微型面包車車身結構強度不足,制動性能和側傾穩定性差,若超員行駛,會影響車輛的安全性能,加之農村地區道路狹窄,陡坡、急彎較多,容易發生側翻、剎車失靈等問題。其中,無座乘客最危險。
超員乘客沒有安全帶的保護,一旦發生緊急情況,比其他人更易受傷,且受傷程度更嚴重。
民警提醒,駕乘車輛,人數一個都不能多;車上路,安全一點也不能少。希望廣大駕乘人員嚴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規,杜絕超員,拒乘超員車輛,莫讓超員“擠走”您的安全。
另外,在夏季交通安全突出風險專項整治行動中,我市交警部門還查出不少車輛逾期未檢驗上路的違法行為。這些行為存在著極大的安全隱患,不僅擾亂了道路交通秩序,還嚴重威脅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財產安全。
“飆車炸街”擾民
源頭管控查處
近日,聞喜縣交警大隊接到群眾舉報,稱有多名少年駕駛無牌越野摩托車“炸街”,不僅伴有巨大的轟鳴聲,還不時有“翹頭”表演炫技的危險行為,駕駛人疑似未成年且未佩戴頭盔,十分危險。
接到舉報后,聞喜縣交警大隊城區中隊民警結合轄區交通管理實際,通過分析研判,掌握改裝車通行規律,開展了“拉網式”“地毯式”排查。經過摸排線索、分點蹲守,于7月3日將一“飆車炸街”少年團伙抓獲,并暫扣越野摩托車5輛。
經查,參與“飆車炸街”的9人都是未成年人。民警對9人依法進行了查處,并逐一通知其監護人和所在學校,責令其監護人嚴加管教,嚴格履行監護人職責。同時,民警通過典型案例詳細講解了無證駕駛、不戴頭盔及“飆車炸街”的后果,引導他們自覺抵制“飆車炸街”違法行為。9名少年承諾今后將遵守交通法律法規,不再發生此類行為,并簽訂了承諾書。
“飆車炸街”是指駕駛車輛以炫技、競速、娛樂、賭博等為目的,在道路上超速行駛、追逐競駛、頻繁穿插變道、闖紅燈、猛踩油門制造轟鳴噪聲等嚴重危害交通秩序和公共安全、干擾市民生活環境的違法犯罪行為。
民警提醒,這種行為極易引發交通事故,危害公眾安全,造成嚴重后果。法律規定,在道路上駕駛自行車、三輪車必須年滿12周歲;駕駛電動自行車和殘疾人機動輪椅車必須年滿16周歲。未成年人不具備完全的行為能力和責任能力,飆車時一旦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員傷亡或者財產損失,監護人需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攝影 葛崇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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