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發布者:時間:2024-05-22
兩情若是久長時,又豈在朝朝暮暮。這是古人因為與愛人不能時時相見而安慰自己的話。如今,這種不在朝朝暮暮的相處方式卻成了一些人的主動選擇。原因很多,所以哪怕結婚了兩人還是選擇分開住。
這種做法有人點贊,有人嗤之以鼻。無非是一種認同距離產生美,一種認為距離即生嫌隙。
我身邊也有這樣的例子。閨蜜結婚后的兩三年,兩天一小吵、每周一大吵,經常大晚上爭執不下,兩人驅車從郊區殺到我家,氣鼓鼓要求現場“斷案”。
其實每次都是些雞毛蒜皮的小事兒,不是“該他刷碗,他裝看不見”,就是“我吃的剩飯,她自己點了新的”,有了寶寶之后摩擦更多。但事兒是真小,氣也是真氣,有幾回倆人愣是僵持半個月不說話。
第四年,閨蜜老公突然被派到外省工作,每月回來探親一次,這一下生活驟然安靜了下來,不光他們,連我們這群身邊人也沒了“斷案”的機會。每個月底相聚的幾天,看著他們倆爭著干活帶孩子,其樂融融的樣子,我們都不禁感嘆:“幸虧外派了啊,這要是還在一塊生活,保不準都過不下去了?!?/p>
原以為就會如書中所寫:日子就這么平靜地過下去了。然而生活就是生活,三年外派結束,生活一切照舊,摩擦也照舊,曾經認為對方偷懶自私的行為并沒有改善,互相看不順眼的地方也還在,少了新婚濾鏡后,吵架升級,連找人評理的興致都沒有了。等我們再知道消息時,兩人已經在離婚冷靜期了。
唏噓之余,不禁讓人感嘆,其實每天生活在一起或是一周、一個月見回面,都只是婚姻的外殼,真正決定關系能不能長久的是婚姻的內核,是看兩個人有沒有相互接納和處理問題的能力。
物理距離或許可以讓一切“看起來很美”,但絕不是解決矛盾甚至逃避承擔婚姻責任的法寶。如果一段關系只能靠不生活在一起來維持,一旦在一起就雞飛狗跳,是不合理的。好的婚姻狀態是能夠適當分開、也能夠朝夕相處。既要在分開的時候相互信任,有彼此分享的能力;又要在一起生活的時候互相接納,有彼此包容的能力。缺一不可。
幸福無非就是:既要又要。
(《中國婦女報》)
運城日報、運城晚報所有自采新聞(含圖片)獨家授權運城新聞網發布,未經允許不得轉載或鏡像;授權轉載務必注明來源,例:“運城新聞網-運城日報 ”。
凡本網未注明“發布者:運城新聞網”的作品,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