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運城晚報發布者:時間:2024-02-28
駕車時,不要瀏覽電子設備,手持接聽、撥打電話,遇到行人過街要主動禮讓,駕乘車都不要向車外拋擲物品;接送學生需提前規劃時間和路線,以免因路線不熟悉造成時間延誤;到達學校附近后,學生如需協助進校,家長在車輛停放時不要影響其他車輛、行人正常通行或造成安全隱患;接孩子放學時,請避免長時間在學校門前等待,減少校門前及周邊道路通行壓力;率先系好安全帶,不讓未滿十二周歲的孩子在副駕駛乘坐,督促孩子規范使用安全帶,為幼兒園及低年級小學生配備兒童安全座椅;下車前,家長還應囑咐學生,要先仔細觀察車外情況,再打開車門下車。
駕駛自行車、電動自行車在路段上橫過機動車道時,應當下車推行,有人行橫道或者行人過街設施的,應當從人行橫道或者行人過街設施通過;沒有人行橫道、行人過街設施或者不便使用行人過街設施的,在確認安全后直行通過。騎電動車應佩戴好安全頭盔。家長騎電動車乘載孩子時,兩人均應按規定佩戴安全頭盔,切勿讓孩子冒險坐在車筐內,或是在共享單車上私自加裝座椅讓孩子乘坐。
在道路上騎自行車需年滿12周歲,駕駛電動自行車需年滿16周歲;在騎車上下學途中,要做到不在機動車道內騎行、不逆向行駛、不騎車載人、不與機動車并行。
乘坐公交上下學,同學們應當在候車點候乘,上車后應自覺遵守乘車秩序,不大聲喧嘩,不在車內嬉鬧,不在座位、過道、車門處有妨礙其他乘車人的舉動,自覺做到文明乘坐公共交通。同時,拒絕乘坐“無椅可坐、無帶可系”、有超員嫌疑的拼車、包車、黑校車。同學們步行過路口時,要遵守交通信號,走人行橫道,切勿在道路上嬉戲打鬧、亂跑,更不能隨意橫穿道路、翻越隔離護欄。通過路口或者橫過道路時別做“低頭族”,不要瀏覽電子設備。不要在車行道上等候車輛或者招呼營運車輛。不要將滑板、滑板車、旱冰鞋等滑行工具當作交通代步工具。切勿在車輛周圍逗留,以免處于駕駛人的視覺盲區,車輛突然啟動而引發險情。
市公安局交警支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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