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運城日報發布者:時間:2023-03-23
楊通情 張娟玲
隨著鄉鎮(街道)財政體制改革工作的不斷深入,改革后有哪些顯著成效?鄉鎮(街道)的主要“生財之道”體現在哪里?
“2022年,河津市鄉鎮(街道)財政體制改革獎返收入達5358萬元,比改革前增長41.97%。其中,僅清澗街道的財政體制改革獎返收入就達2105萬元,全部列入2023年鄉鎮(街道)預算。有了這些資金,基層基礎設施建設、公共服務水平和基層治理等有了更強保障,為群眾辦實事也更有底氣。”河津市財政局黨組書記、局長阮國珍介紹,“隨著鄉鎮財政體制改革的不斷深入,河津市鄉鎮經濟發展正迸發出新的活力。”
鄉鎮財政體制改革進一步激發了鄉鎮當家理財的積極性和主動性。稅收超收獎返、土地出讓收益獎勵、招商引資獎勵等,這些都是改革后各鄉鎮(街道)的主要“生財之道”。
為破解鄉鎮財權事權不對等、發展動力不強勁等問題,去年以來,河津市大力推進鄉鎮財政體制改革,由財政局牽頭,按照兜牢“三保”底線、激發財力自主、堅持創收獎勵的原則,出臺《河津市鄉鎮財政體制改革實施方案》,界定事權,匹配財權,明確了分別由市級政府和鄉鎮政府承擔的主要支出事項,科學核定收入和支出基數,理順機制,確保改革權責明晰。
同時,出臺7項激勵性措施,年終逐項予以結算,返還收入列入次年鄉鎮(街道)預算。在稅收返還方面,將鄉鎮(街道)當年實現稅收超出收入基數的留市部分全部返還鄉鎮(規模以上企業除外);對稅收收入增幅前三名的鄉鎮(街道),分別給予獎勵50萬元、30萬元、20萬元;對稅收收入增量超1000萬元以上的鄉鎮給予50萬元獎勵。在招商引資項目固定資產投資方面,財政每年安排500萬元招商引資經費,鼓勵鄉鎮(街道)招商引資;按照招商引資企業當年單項固定資產投資額度,分別給予鄉鎮(街道)30萬元、50萬元、200萬元的招商經費獎勵;“飛地經濟”企業引進鄉鎮、落地鄉鎮分別按60%、40%計算獎勵經費。在資源資產方面,對各鄉鎮(街道)政府所管轄資產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房屋產生的出租、處置收益全部返還;各鄉鎮(街道)組織和主導的征地項目產生的土地出讓金收入,按畝均凈收益的50%返還,每年累計最高不得超過200萬元;高效推進土地整治項目的鄉鎮(街道),由河津市財政局給予資金獎勵。
由于各鄉鎮(街道)經濟發展水平不同,鄉鎮(街道)政府提供的基本公共服務能力也不平衡,為此,河津市根據各鄉鎮(街道)發展狀況和潛力,分類確定指標任務,并安排鄉鎮(街道)均衡性補助資金1000萬元,對經濟薄弱鄉鎮(街道)給予補助。同時,完善事前、事中、事后全過程監督體系,對未按規定用途使用財政返還收入資金的項目,暫停安排該項目資金,有效防范了廉政風險,提升了財政資金使用效益,確保每一筆錢都用在刀刃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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