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發布者:時間:2023-02-23
運城晚報訊(記者 李婉玉)2月21日,鹽湖交警大隊發布了致全區學生及家長的文明交通倡議書,號召大家嚴于律己,為打造安全、和諧、暢通、有序的交通環境盡心出力、增光添彩。
倡議學生做到4點:
未滿12周歲不騎自行車,未滿16周歲不駕駛電動自行車。不騎“帶病車”,不騎車帶人。
騎行及乘坐電動車時戴好頭盔;乘坐機動車輛時系好安全帶。
過馬路時遵守信號燈,做到“紅燈停、綠燈行”,不闖紅燈、不搶黃燈;不在機動車道行走;走人行橫道時做到“一慢二看三通過”。
不在馬路上打鬧、嬉戲或追逐,不翻越道路隔離護欄,不在車輛臨近時突然橫穿馬路。
倡議家長做到4點:
配合學校加強對孩子的交通安全教育,讓孩子自覺遵守交通安全法規,履行好監護人義務。
駕車接送學生時系好安全帶,做到不亂停亂放,服從交警、學校安保人員、交通志愿者的指揮。
騎行電動自行車時自覺戴好頭盔,并確保12周歲以下乘坐人戴好頭盔。
駕駛車輛時遵守交通規則,不闖紅燈、不逆行、不搶道、不加塞、不超速超員、拒絕酒駕醉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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