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運城晚報發布者:時間:2022-11-09
運城晚報訊(記者 劉凱華)生活中,有些人可能會因為一句話或一點小事
引發打架斗毆、尋釁滋事。鹽湖公安提醒,打架斗毆是違法犯罪行為,不僅要對受害人進行賠償,情節嚴重還得“坐牢”!
11月7日,鹽湖公安快速查處一起毆打他人案件,涉案違法人員均已被行政拘留。當天15時許,鹽湖公安分局姚孟派出所接到報警稱,世紀小區附近有人打架。
接警后,值班民警立即趕到現場展開調查。經查,當天14時許,馬某鑫、馮某陽、楊某等人酒后行至人民北路世紀小區附近過馬路時,馬某鑫被劉某彥駕駛的三輪摩托車撞倒受傷。隨行的馮某陽見狀后,借酒勁對劉某彥進行毆打,致劉某彥受傷。不僅如此,同在現場的楊某還現場攔截過往車輛、謾罵周圍群眾,并用腳蹬踹肇事三輪摩托車。在了解了事情的經過后,警方立即控制了兩名違法行為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公安機關對違法行為人馮某陽作出行政拘留10日并處罰款500元、對違法行為人楊某作出行政拘留5日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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