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運城晚報發布者:時間:2022-04-11
身著法袍,他們定紛止爭;面對疫情,他們逆行而戰。在這場沒有硝煙的戰爭中,運城法院人用無畏的堅守“扮演”起各種角色,疫情防控志愿者、街道巡邏志愿者、社區卡點登記員、心理疏導員……近期,臨猗法院的法官們又“扮演”起“護送員”的角色。
2021年8月7日,被告人趙某因犯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被臨猗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9月9日被逮捕,羈押于河津市看守所。該案中被告人趙某認罪認罰,檢察機關的量刑建議為判處有期徒刑8個月。截至2022年4月6日,被告人趙某的擬判處刑期屆滿,但受疫情影響,臨猗法院不能正常開庭判決。為保障被告人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有關規定,該院對趙某變更強制措施為取保候審。
4月6日,經臨猗法院與臨猗公安局、河津法院溝通協調后,由河津法院前往河津市看守所代為辦理手續。在河津法院將羈押釋放人員送至臨猗縣國道卡口后,由臨猗公安局協調北辛派出所民警配合接收并辦理取保候審手續。考慮到當下疫情防控態勢嚴峻,臨猗縣內也實行了交通管制,為避免被告人在外逗留,臨猗法院干警與北辛派出所民警一起將釋放人員送至村里進行居家隔離,并叮囑趙某在取保候審期間不要擅自離開居住地,在家要做好防護,做到不串門、不聚餐,勤洗手、戴口罩。
在疫情防控中,運城法院嚴格落實相關要求,堅持服務大局,維護法律威嚴,既把疫情防控作為當下最重要的任務,又充分保障當事人的合法權益,讓人民群眾感受到公平正義就在身邊。
記者 劉凱華 通訊員 聶向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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