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發(fā)布者:史光榮時間:2022-02-17
嘉靖十三年,垣曲縣立有一通廉政碑。碑文作者文皓是垣曲古城村人,弘治九年進(jìn)士、正德元年授監(jiān)察御史,屢劾權(quán)臣、大宦官劉瑾,與之進(jìn)行殊死斗爭,劾掉劉瑾黨羽國公以下大臣若干人,后任河南道監(jiān)察御史、正三品大中大夫資治尹,告老還鄉(xiāng)后,七十五歲時受本縣舉人劉鶴、馬云聽等一眾所囑,撰寫了《垣曲縣丞張君去思碣銘》這篇傳世碑文。立碑者趙載則是垣曲北羊村人,明正德六年進(jìn)士、嘉靖七年升僉都御史、甘肅巡撫,后升南京都察院副督御史,次年又累升操江都御史。以上所涉三人都是垣曲籍在歷史上有名望的清官好官,深受朝廷重用。
碑文記述了張延相蒞任垣曲縣丞五年間的功德事跡,特別是清廉自守、質(zhì)樸儉約、勤政為民、造福百姓的過人品格和無私無畏的清廉操守,讀來令人蕩氣回腸,振聾發(fā)聵。這不僅是一塊難得的功德碑、廉政碑,更是一塊有現(xiàn)實(shí)教育意義的正氣碑。
“受人一錢,神勿令還鄉(xiāng)”
嘉靖四年(1525)臘月,河南開封杞縣監(jiān)生張廷相,“捧檄來倅垣曲”,擔(dān)任縣丞一職。“下車即淬礪牧民之志”。他說:“官無崇卑,勝任嘉耳。否則,人負(fù)丞矣乎。”
第三天,他拜謁城隍廟,面對眾人發(fā)誓道:“廷相蒞官,受人一錢,神勿令還鄉(xiāng)!”就是說,我來這里做官了,首先要做到清正廉潔,不受錢物,若是我受了大家一文錢,神就不要讓我回家了。這即是張廷相的為官之道,更是他的廉政誓言。對舊時代的官員來講,談不上信仰和覺悟,但從一個人的自律和操守就可看出他的品行來。
張廷相是這么說的,也是這么做的。他在衙門貼出告示:“敢有以一米一菜私饋者,罪之如法!”說是誰敢以一米一菜私送給我,我就要按犯法對你治罪,絕不允許自己沾染官場絲毫的污濁之氣。嚴(yán)于律己,也嚴(yán)以律人,這樣做自然沒人敢送他禮物了,更別說送錢。這是多么大的勇氣,多么直白的做法,就是要下重典剎住平民給當(dāng)官的送禮、下級給上級送禮的歪風(fēng),這既是剖白自己的心跡,更是對世俗的一種挑戰(zhàn)。他身為縣丞,但僅靠微薄的俸祿維系生活,過得捉襟見肘,時常“釜不繼炊,身無完衣”,屢遭同僚們譏笑。而他卻“處之裕如”,安貧樂道,整天與賢士大夫“孜孜講咨民瘼,謀及拯溺救災(zāi)之術(shù),忘其家之有無焉”。他整天與賢士大夫們了解百姓疾苦,謀劃改善良策,“葺廟學(xué),修壇壝,立懦廉頑,士民敬愛之”。他清正廉潔,憂為百姓所憂,累為百姓所累,全然不顧自己的家事,這是多么崇高的思想境界和超然的品行呀,縱使放到今天,也是令人仰慕和欽佩的楷模。
為民請命,身陷囹圄之不惜
嘉靖八年(1529),歲值旱蝗,蝗過稼盡,“民饑至相食,惻然疏于朝廷,乞賑貸,活民命”。
為了引起朝廷關(guān)注,張廷相在奏疏中,引舉了成化年間垣曲饑民嘯聚釀禍舊事為例,雖然忠心可鑒,本是提醒朝廷預(yù)防民患之意,但卻因此而得罪了姓常的上司,被“提詣監(jiān)司鞫罪”,關(guān)押入獄,身陷囹圄,監(jiān)司問道:“汝何官也,敢妄奏詞?”他一腔凜然正氣,堅持說道:“保民命耳,他非遑恤。”監(jiān)司見他反犟,遂嚴(yán)刑拷訊,以至被獄卒拳頭打得滿嘴噴血,仍不改口,對曰:“職在牧民為急,雖死無憾,更復(fù)何言。”我急為將要餓死的災(zāi)民所急,連死都不怕,還怕說這些話。他終被受誣治罪,“輸粟贖之,盡出己俸,未有毫末侵漁百姓者”。最終他用自己的俸祿,輸粟贖罪,才得出獄,沒有讓老百姓掏一點(diǎn)點(diǎn)費(fèi)用。
張廷相最后終因疏奏剴切,“朝廷大發(fā)帑藏六千金,粟谷千石,民賴以活”。就是說,朝廷最終下?lián)茑亓Ы穑诠惹嚸褓嚻淙看婊睢T傩諢o不從內(nèi)心表示欽佩,感恩頌德。
供奉雙履,以寄甘棠之思
嘉靖九年(1530)九月,縣丞張廷相在垣曲任職還不到五年,但和老百姓之間已結(jié)下了魚水之情,老百姓幾度保舉他擔(dān)任更重要的職務(wù),但他因家生突變推辭,“丁內(nèi)艱,奔喪回鄉(xiāng)”。
明朝官員,孝字為先,要離職守孝三年,守孝期滿再補(bǔ)任。離別之際,“父老涕泣,攀留弗克,脫雙履以寄甘棠之思”。就是說,老百姓知道他要離開,哭著喊著舍不得他走,無奈,“伏地請留雙履,置諸譙樓危閣,用寄攀轅截鐙之意,君子韙其睹物思人”,以解相思之苦。
一個小小的縣丞竟被百姓如此擁戴,明知留不住他的人,卻留下他的鞋,供奉于樓閣之上。恭鞋實(shí)為敬人,若不是碑碣,實(shí)在想象不出來垣曲歷史上,還有這樣一位為民請命的清廉官員。民意不可欺,你只要為百姓施了恩,黎民百姓就會像神一般記著你、供著你。
人去政聲在,立碑傳千古
為什么要給張廷相立碑,為什么要請正三品大中大夫的文皓為這個八品縣丞寫碑文,尤其是在張廷相離職四年之后無職無權(quán)、無錢無勢的情況下,已七十五歲高齡的文皓激動地寫下原因:“百姓至愚而神,勝任者,感其恩洽骨髓,則仰之如父母;不職者,怨其毒啄膏血,則視之如寇仇。”老百姓就是這么感性,直來直去。你敬他一尺,他敬你一丈;你對他有恩,他當(dāng)你為父母。能為老百姓感動者,必是好官。當(dāng)寫到張廷相雙履被脫置諸樓閣時,他感慨地寫道:“此毛蟲之麟,羽蟲之鳳也,可不謂賢乎!”
一個告老還鄉(xiāng)的老人,在聽到鄉(xiāng)黨對一個縣丞交口稱贊時,毫不猶豫地答應(yīng)了當(dāng)?shù)匚幕藙ⅩQ等人的請托,滿懷激情地寫道:“見任有官而為之豎(碑)者,未必?zé)o所饕餮;去任顯官而為之豎者,未必?zé)o所覬覦。有所饕餮、覬覦者,非以利則以勢,私于心而假之面者也,偽也,非誠也。”而張廷相奔喪回鄉(xiāng),一不是“見任有官”,二不是“去任顯官”,恰是“去任休官”,他能有所饕餮、覬覦嗎?他憑財利還是憑權(quán)勢呢?按世俗說法,人走茶涼,偏偏是四年之后,垣曲人還記得他的恩、他的德,“德于心而發(fā)于詞者也,誠也,非偽也。天理人心,宜與其誠,而不與其偽”。
碑文最后寫道:“民寄幽思,豎碣勒銘。媚山可頹,奇跡不崩。黃河可涸,德音猶馨。”見賢思齊,為清廉者立碑,為施恩者勒銘,可傳千古英名。這真是:人去政聲在,立碑傳千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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