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發布者:時間:2022-01-13
運城晚報訊(記者 張萌芝)近日,臨猗縣公安局北景派出所民警在呼北高速臨猗北收費站疫情防控檢測點,對一名無法按規定提供48小時內有效核酸檢測證明強行闖卡的司機處以行政拘留十日的處罰。
1月7日早上6時許,臨猗縣公安局“110”指揮中心接到呼北高速臨猗北收費站疫情防控檢測點工作人員報警,稱有人拒不配合疫情防控檢查工作,請求支援。接到報警后,臨猗縣北景鄉派出所民警迅速出警,第一時間控制住違法行為人張某。
當日6時10分,防疫工作人員在呼北高速臨猗北收費站疫情防控檢測點例行對過路車輛及駕駛人進行檢查時,發現一輛大貨車駕駛人張某行程卡異常,可能來自中高風險區域,執勤民警要求張某靠邊停車做進一步核實檢查。然而,張某不聽指令,反而駕車逃離。最終,民警在距離該檢測點4公里外的北景鄉南景村將其攔截帶回。
經查,駕駛人張某駕駛貨車從陜西省延安市子長市運輸煤炭到臨猗,明知道疫情防控檢測點民警讓其靠邊停車接受檢查,卻因著急送貨怕耽誤時間而駕車逃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條第一款相關規定,臨猗縣公安局依法對違法行為人張某處以行政拘留十日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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