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發布者:時間:2022-01-07
市區禹都西街某小區業主王女士1月5日致電晚報熱線2233366反映:自己在農村老家待了兩天,回來發現家里衛生間的供熱管道爆了,造成家里進水,家具被浸泡了。家里的供熱管道自己沒有改裝過,出現這種情況,該由誰承擔?
山西旭辰律師事務所律師王軍杰、杜雪珂(實習)律師答復:王女士反映的事件,系家里供熱管道爆裂造成了財產損失,因造成管道爆裂的原因不同,承擔損失責任的主體也不同。具體有以下幾種情形:
首先,《物業管理條例》第五十一條規定:“供水、供電、供氣、供熱、通信等單位,應當依法承擔物業管理區域內相關管線和設施設備維修、養護責任。”《物業管理條例》第二條規定:“本條例所稱物業管理是指業主通過選聘物業服務企業,由業主和物業服務企業按物業服務合同約定,對房屋及配套設施設備和相關場地進行維修、養護、管理,維護物業管理區域內的環境衛生和相關秩序的活動。”根據上述規定,王女士家中衛生間的供熱管道屬于物業管理區域內的設施,因此供熱單位作為向用戶提供供熱服務的單位,對已申請辦理供熱的采暖戶,應對采暖用戶及公共區域的相關供熱管道等進行檢修。該事件中,若因供熱單位未按上述規定履行其維修等義務,因而造成該業主家中供熱管道破裂,并造成一定財產損失,其應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其次,若王女士家中供熱管道爆裂屬于因供熱管道在施工質量或產品安裝上存在問題,該業主所在小區的相關開發單位、施工及安裝單位等,應當承擔法律責任。
另外,在事件發生后,若該業主及時通知了物業公司,但物業公司怠于與相關單位進行協調、維修,造成損失進一步擴大,物業公司應承擔損失擴大部分的法律責任。
最后,該業主也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條第二款規定:“依據法律規定推定行為人有過錯,其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第二百七十一條規定:“業主對建筑物內的住宅、經營性用房等專有部分享有所有權,對專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權利。”本事件中,業主家衛生間供熱管道的所有權歸屬業主本人,業主對自己管理、使用的供熱設施應及時、定期維護,若發現可能存有異常,應及時告知物業公司及供熱單位,并積極采取相應的維護措施。本事件中,由于業主前期對家中供熱管道疏于管理和維護且兩日不在家,方才因供熱管道爆裂造成損失,因此該業主也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在事件發生后,各方應積極協商解決問題。同時,提醒市民,對專有部分的供熱管道,其自身應盡到勤維護、勤管理義務,避免因供熱管道問題而產生不必要的財產損失。 記者 李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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