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運城晚報發布者:時間:2021-06-21

運城晚報訊(記者 樊朋展)近日,鹽湖交警大隊針對駕駛共享電動自行車不戴頭盔、亂停亂放等行為進行專項整治。
據了解,在中心城區,共享電動自行車企業為了保障大家的出行安全,配備了頭盔。不過,市民在使用共享電動自行車時,佩戴這些頭盔的積極性并不高。
行動中,鹽湖交警大隊民警對車輛已配備安全頭盔,但是騎行人因種種原因未佩戴的,交警予以教育并消除安全隱患。對于未配備安全頭盔、騎行人無頭盔可戴的車輛,交警將進行車輛拖移。在執法中,鹽湖交警大隊還對未按規定停放的共享電動自行車進行了拖移。
鹽湖交警大隊提醒廣大共享電動自行車用戶,在租車前一定要對車輛進行檢查,選擇有頭盔、無安全隱患的車輛騎行,駕駛共享電動自行車同樣要正確佩戴頭盔并遵守交通法規,這樣才能真正保證駕駛人的出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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