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發布者:時間:2020-10-01
本報訊(記者 付 炎)9月29日從市應急管理局獲悉,我市決定對26家單位《煙花爆竹經營(批發)許可證》予以注銷。
據了解,根據《山西省人民政府關于禁止生產、經營、儲存、運輸和燃放煙花爆竹的通告》相關要求,全省從今年10月1日起,禁止生產、經營、儲存、運輸和燃放煙花爆竹。按照《運城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認真貫徹落實山西省人民政府關于禁止生產、經營、儲存、運輸和燃放煙花爆竹的通告〉的通知》精神,從10月1日起,全市26家單位《煙花爆竹經營(批發)許可證》正本及副本均成為無效證件。
市應急管理局要求各縣(市、區)應急管理局立即收回轄區內的《煙花爆竹經營(批發)許可證》。同時,加強宣傳引導,強化監督管理,嚴格嚴肅執法,確保相關工作落地見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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