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發(fā)布者:時間:2020-08-17
本報訊(記者 喬 植)今年以來,河津市行政審批服務管理局本著“輕審批、重監(jiān)管”的原則,對部分行政審批事項實施告知承諾制和容缺受理審批,起草了《河津市行政審批信用承諾制工作細則(試行)》等,對11個審批事項實行告知承諾制,對32個行政審批事項實行容缺受理審批。
該局全面推行行政審批綠色通道和“信用承諾”制度,在辦理行政許可過程中,信用狀況良好的主體優(yōu)先辦理,實施簡化手續(xù)、容缺受理并聯(lián)審批等便利服務措施,全力推進企業(yè)投資項目承諾改革試點。對符合條件且進行信用承諾的行政相對人,除法律法規(guī)要求提供的材料、部分申請材料不齊備的,如其書面承諾在規(guī)定期限提供應先行受理,實現(xiàn)“讓信息多跑路,讓誠信主體少跑腿”。今年以來,該市在施工許可、企業(yè)承諾制、投資項目備案審批核準、公共衛(wèi)生許可、房地產(chǎn)四級資質核定、取水許可、水土保持等方面采用信用承諾辦結審批服務事項634件,審批時限平均壓縮75.4%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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