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發布者:時間:2020-08-05
“您是安某嗎?我是縣農村商業銀行的工作人員,我們這里顯示您在2011年從農商行中夭支行貸了2萬元,請您在本周五之前將本息一起歸還,否則將被列入征信黑名單。”2018年5月,芮城縣某校教師安某接到這個電話后,一時感到莫名其妙,因為她從來沒有到銀行貸過款。“是誰在冒用我的名字?為什么我本人毫不知情?”好幾個大大的問號在她的腦子里不斷地閃現,著急的她立刻跑到中夭支行,想弄個明白。
經過工作人員對貸款相關資料的查詢,安某得知是自己的前姑夫用她的過期身份證復印件貸的款,但是這符合貸款程序嗎?本人不到場簽字農商行就能放貸?安某當場向時任縣農商行中夭支行客戶經理劉某提出了質疑,劉某含糊其詞,答非所問,氣憤的安某提出向法院起訴的意見。劉某承認工作存在違規的事實,向其承認錯誤并承諾2018年年底將此事解決。但到了年底,劉某并沒有按照約定將此事解決。之后,安某多次電話催促,劉某還了10000元,但余下的10000元本金還有利息24457元共計34000余元債務,一直還在安某名下,而且為躲避安某,劉某的電話打不通,人也聯系不上了。
縣農商行的催款電話是一個接一個,而這邊卻玩起了失蹤。就在安某一籌莫展時,今年4月份,芮城縣紀委監委在全縣開展《關于專項整治公職人員違規參與借貸問題的工作方案》活動,并讓每個人認真填寫公職人員違規參與借貸問題自查自糾情況報告表。安某拿著這張表,心里的矛盾、糾結、氣憤一時齊涌心頭:不填,自己明明有貸款;填了,明明不是自己貸的。冷靜后,安某抱著試試看的心理,將農商行中夭支行違規以自己的名義向他人提供貸款的情況,簡要地填寫在這張表上。
6月5日,縣紀委監委工作人員在整理匯總全縣90個單位6305份自查自糾情況報告表過程中發現了安某的情況,高度重視,立即聯系到她本人,讓其將具體情況寫份說明交回縣紀委監委。收到安某的說明后,縣紀委監委按照管轄權限,第一時間將此問題線索移送給縣農商行辦理,并進行跟蹤督辦。7月21日,縣紀委監委收到農商行反饋回來的情況說明及處理決定。涉事人劉某已將安某名下的本息全部還清,并被給予政務記大過處分,同時,給予時任中夭支行行長程某某政務警告處分。
該縣紀委監委以案為鑒,向縣農商行發出了監察建議書,要求其對近5年的貸款發放情況開展全面自查,加強對黨員干部,特別是重要崗位、重要環節、重要人員的監督管理,履行好全面從嚴治黨的主體責任和單位監管責任。
7月22日,縣紀委監委工作人員和縣農商行工作人員一起來到安某家中,就她反映的問題給予反饋。安某感激地說:“沒想到這么快,我最擔心的征信問題就解決了,心里一下子輕松了好多,太感謝你們了。” (薛 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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