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運城日報發布者:張君蓉 侯 建時間:2020-03-18
婦女兒童被拐、組織婦女賣淫、校園欺凌、家庭暴力……近年來,婦女兒童群體廣受社會關注,他們的權益保護成為全社會關注的問題。
依法審判、嚴懲侵犯婦女兒童權益犯罪是審判機關的重要職責。這幾年來,河津市人民法院充分發揮審判職能作用,構筑維權平臺,創新維權思路,把維護婦女兒童合法權益作為一項重點工作抓在手中,落到實處,取得了很好的社會效果。前段時間,因為此項工作得力、成效顯著,該院被授予“全國維護婦女兒童權益先進集體”稱號。
“圓桌審判”,寓教于審強審判
對于未成年人犯罪,該院堅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針,在全省范圍率先成立少年刑事審判庭,啟用“圓桌審判”模式。“圓桌審判”模式中,法官與公訴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共同圍坐在圓桌旁,開展審判教育。這種模式不僅可以有效減輕未成年被告人對法庭審判、教育改造的心理負擔,也有利于法官通過審判,近距離實現教育預防的目的。除了當庭教育,該院還指定具有心理咨詢師執業資格的人民陪審員與法官一道參與休庭教育、回訪幫教,通過心理干預、犯罪紀律封存等一系列特色審判機制,寓教于審,懲教結合,幫助未成年被告人早日回歸社會。
被告李某杰、李某強分別于2016年、2017年年初實施搶劫、盜竊行為。因觸犯《刑法》相關規定,分別以搶劫罪、逃脫罪、盜竊罪被河津市人民檢察院起訴至河津市人民法院。該院少刑庭庭長李軍霞受理本案后,得知兩位被告均為“95后”。李某杰因家庭情況特殊,當時是第二次觸犯刑法,如不及時對其進行心理方面的疏導,在服刑期滿后極有可能重蹈覆轍,再次走上違法犯罪的道路。李某強當時還未成年,如能對其進行恰如其分的思想工作,可有效避免其再次實施犯罪行為。據此,李軍霞會同薛黨星、任瑞珍兩位心理咨詢師,多次于看守所、法院對兩位被告進行法律法規教育,并根據各被告人的個性,找準感化點,動之以情、曉之以理。經對二人進行思想道德和法治教育之后,二人的思想及行為悄然發生了變化。“對于孩子們的犯罪行為,法官除了對其罪行依法進行審判外,引導他們了解法律、重新做人,不再走回頭路才是最為重要的。”李軍霞如是說。
從重從快,嚴懲侵害婦女兒童違法犯罪
嚴懲侵害婦女兒童權益犯罪,河津市人民法院始終保持高壓態勢。
近年來,該院充分發揮刑事案件審判職能,依法從重、從嚴、從快打擊以婦女兒童為犯罪對象的強奸、猥褻、搶劫、拐賣等刑事犯罪,以及教唆、脅迫、引誘兒童實施違法犯罪行為等。近3年來,該院審結強奸、拐賣婦女兒童、猥褻侮辱婦女兒童、收買被拐賣婦女兒童以及組織、介紹、容留婦女賣淫等刑事案件51件。
對女性、未成年人罪犯,該院堅持寬嚴相濟原則,始終貫徹教育、感化、挽救,加大教育改造力度,促其早日回歸社會。同時,引入心理疏導機制,同心理協會建立聯動機制,針對個案不同情況,為涉案的未成年被告人、未成年被害人及時聘請心理輔導老師,幫助未成年人正確對待挫折,幫助他們走出心靈陰霾、塑造健康人格、重新回歸社會。
創新思路,改進家事審判方式
家庭是社會的基本細胞,家事案件事關社會和諧穩定,事關婦女、未成年人切身利益。3年來,該院共計受理家事案件1357件,經統計,離婚案件占比為39%,婦女作為原告的比例達78%。如若處理不當,未成年人的教育與撫養、婦女權益維護等社會問題將日益頻發。由此,該院以家事審判方式與審判機制改革試點為契機,積極轉變家事審判理念,改進審判方式,創新辦案機制,有效對接人民調解,力求實現最佳效果。
該院與河津婦聯共建信息交流共享平臺,充分發揮婦聯便于深入群眾和家庭的優勢,做到發現家事糾紛及時報告,協助法院對家事糾紛調查取證、收集信息,做到早發現、早調解。同時,有效發揮法院在化解婚姻家庭矛盾糾紛中的積極作用,形成糾紛解決合力。該院與當地婦聯聯合出臺《關于加強婚姻家庭糾紛案件訴調對接工作的實施意見》,共同選聘69名家事調查員、家事調解員、心理輔導員,實行家事案件調解前置,通過前期介入,讓家庭矛盾在訴諸司法程序前得到化解。法院訴訟服務中心成立家事調解室,由婦聯選派2名家事調解員常駐該院,專職調解家事糾紛。立案大廳專設婦女兒童維權綠色通道,對侵害婦女兒童權益的案件,優先立案、優先送達、優先保全。成立“丁瑞蓮心理工作室”,由專業心理咨詢師對婦女兒童當事人進行心理疏導,準確分析家事矛盾、勞動糾紛、刑事案件多種類型案件當事人的心理特點,專業高效化解沖突。
在一場家事審判糾紛現場調解會上,參與調解的除當事女性外,還有主審法官毛國榮和河津婦聯維權干部。在歷時一個多小時的調解過程中,毛國榮通過婦聯干部對案情進行了充分了解。隨后,市婦聯副主席針對當事女性的離婚糾紛訴求,從依法維護婦女權益的角度出發,曉之以理,動之以情地就如何冷靜、客觀地處理婚姻關系,科學理順夫妻、親子矛盾,自我緩解心理壓力等方面,進行了深入淺出的實例分析和經驗分享。通過心貼心的溝通、面對面的交流,使原告深切感受到了來自法院、婦聯的關愛和支持。經過案件承辦法官、婦聯組織與當事人的協調溝通,該案最終成功調解。
對涉離婚、繼承、分家析產等案件,裁判上最大限度保護婦女權益。在具體個案中,以子女權益為考慮核心,堅持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原則,確保未成年人合法權益。聘任的家事調查員,為受到家暴的當事人及時發放人身安全保護令。執行階段,著重保障勝訴婦女兒童的合法權益盡快實現,對依法追索贍養費、撫養費的婦女兒童優先保護,依法適用先予執行。
廣泛普法,縱深延伸維權工作
該院充分發揮社會管理職能,以提高婦女、未成年人法治意識,提高其自我保護能力,營造社會尊重保護婦女兒童良好氛圍為目標,延伸法律職能,鞏固婦女兒童權益保護成果。以法院開放日為載體,邀請學生走進法院,通過庭審旁聽、法官以案釋法,讓學生切身感受到法律的力量;結合三八婦女節、六一兒童節等特定時間節點,將普法活動搬進社區、校園;開展以反家暴、反校園暴力、禁毒等為題的法治課堂15場次,切實提高未成年人、婦女兒童的法治意識、維權意識。同時,鼓勵法官走進校園,擔任法制副校長,負起普法責任。目前,該院13名法官被轄區多所學校聘任為法制副校長。
新的一年,河津法院將繼續貫徹以人民為中心的司法理念,探索涉婦女兒童權益保護審判新機制,創新舉措,加大婦女兒童權益司法保護力度,進一步開創婦女兒童權益保護工作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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