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運城晚報發布者:時間:2020-03-02
運城晚報訊(記者 樊朋展 李政奇)“我是中午喝的酒,下午還睡了一覺,怎么能是酒駕呢?”近日,聞喜縣公安局交警大隊民警在侯平高速東鎮收費站執勤時,遇到了這樣的一幕。
該大隊東鎮中隊民警在檢查一輛起亞車時,要求駕駛人進行體溫測試登記。當駕駛人搖下車窗時,民警聞到了一股酒味,隨即拿來酒精檢測儀進行檢測。駕駛人還一邊嘟囔著:“我又沒喝酒。”經過測試,酒精測試儀顯示駕駛人體內酒精含量為75mg/100ml,屬于飲酒駕駛。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駕駛人將受到1000元罰款、記12分、暫扣駕駛證6個月的處罰。
原來,駕駛人馮某白天去絳縣辦事,中午跟朋友喝了點酒,休息幾小時后以為沒事了,就開車上路回家,結果被執勤民警當場查獲。
交警提示,疫情期間,少出門、少聚會,如果確實需要駕車出門,切勿酒后駕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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