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運城日報發布者:時間:2020-01-15
本報訊 2019年,芮城縣紀委監委積極探索實踐,著力破解“熟人社會”對鄉鎮紀檢監察工作的干擾,切實讓紀律監督、監察監督、巡察監督、派駐監督形成多層次、全覆蓋的監督網絡,讓監督“長牙帶電”,同時充分發揮黨風政風監督員和村級監察聯絡員的“探頭”和“觸角”作用,全面提高監督工作質量。
聯合監督執紀,弱化“人情干擾”。針對鄉鎮紀委在監督執紀工作中人情擺脫難的問題,該縣結合實際,制定出臺《關于鄉鎮紀委聯動協作辦案指導意見》,由縣紀委統一調度協調,整合鄉鎮紀委和監察室力量,劃片區分組協作,開展監督檢查和審查調查工作,有效弱化了人情困擾,增強了鄉鎮紀委監督執紀實力,確保群眾身邊的腐敗和作風問題得到及時發現和查處。
提級監督檢查,避免“人情干擾”。針對基層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該縣及時成立由分管領導帶隊的專案組進行專項督查督辦,讓“熟”變“生”,由“軟”變“硬”,有效避免了人情干擾,最大程度消除了群眾顧慮,提升了監督執紀和監察執法效果,推動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向實里走,往深里做。
嚴格回避制度,剔除“人情干擾”。該縣在開展鄉鎮巡察工作時,堅持任職回避、地域回避、公務回避的原則,在提出被巡察黨組織對象時,先將巡察組組長、副組長和被巡察黨組織、被巡察黨組織領導班子成員作第一次回避;在每輪抽調巡察干部時,根據干部信息登記表中需回避的情況作第二次回避;在每輪巡察前巡察干部加強自查,主動提出回避申請,進行第三次回避。“三次回避”制度,讓被巡察單位的圍獵、拉攏擋在門外,有效減少了“熟人”影響。
建立評估制度,力戒“人情干擾”。該縣在每次專項整治和每輪巡察結束后,都會對被監督單位和巡察黨組織進行問卷調查,讓他們對紀委監委工作人員及巡察人員的表現進行打分,嚴防“燈下黑”。年終根據工作人員的表現評定優秀、稱職、不稱職等級,對表現優秀的紀檢監察干部向組織部門推薦,作為縣委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據,激勵紀檢監察干部擔當作為、動真碰硬。 (薛 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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