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運城日報發布者:雷登攀 葛崇收時間:2020-01-07
本報訊(記者 雷登攀 通訊員 葛崇收)發朋友圈或微博集贊、抄寫交通法規、參加交通志愿者服務活動……為深化市城區道路交通秩序大整治,加強行人和非機動車交通秩序管理,進一步提升城市交通文明水平,市公安局鹽湖分局交警大隊1月5日起通過實施行人、非機動車“四選一”管理規定,提高廣大市民安全出行、文明出行的交通意識,切實加強行人和非機動車交通違法行為治理工作。
“四選一”管理規定是指執勤民警在執勤執法過程中,發現行人、非機動車交通違法行為時,在向違法實施人說明違法行為的危害后,由違法實施人選擇四項處罰方式中的一項接受處罰。四項處罰方式包括: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規定進行處罰;抄寫行人非機動車交通安全“八不準”法規條文一次,填寫文明交通承諾書,簽訂“我與交警有個約定”,并將相關內容發至微博或微信朋友圈,集贊20個;參加不少于30分鐘的交通志愿者服務活動,勸導不文明交通行為;微信關注山西公安公眾號,并進行交通違法學習在線考試。
整治行動期間,鹽湖交警大隊聚焦主城區,重點整治火車站、汽車站、醫院、商場、超市、學校等處的重要路段。整治內容包括非機動車闖紅燈、逆向行駛、占用機動車道行駛、違法載人、不遵守道路交通標志標線、亂停亂放交通違法行為;行人闖紅燈、橫過馬路未走人行橫道、跨越護欄等交通違法行為;遇停止信號燈,路口非機動車超越停車線???、行人未走人行橫道等交通違法行為。
鹽湖交警大隊提醒廣大行人、非機動車駕駛人自覺提高交通安全意識和守法意識,共同營造良好的出行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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