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發布者:時間:2020-01-03
運城晚報訊(記者 樊朋展 李政奇)駕駛人汪某喝酒后,想著家離飯店近,心存僥幸駕車回家,誰料在路上被民警查處,受到相應處罰。
山西高速交警四支隊五大隊民警在運城繞城高速運城東收費站,對一輛黑色轎車例行檢查時,發現該車駕駛人汪某可能存在酒后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民警立即讓其將車輛停靠在安全地帶接受進一步檢查。
民警對汪某進行酒精呼氣檢測,檢測結果顯示其體內酒精含量為38mg/100ml,屬于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經詢問,汪某承認自己和幾個朋友在一起聚會喝了些啤酒。
“我想著我家離得近,就這么短一段路沒什么事。”汪某告訴民警。
“不管多遠的距離,只要酒后駕駛機動車,就是交通違法行為。”民警說。隨后,民警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對汪某酒后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處以罰款1000元、記12分、暫扣機動車駕駛證6個月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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