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訊 1月22日,新絳交警大隊查獲一起無牌無證且使用其他機動車號牌的道路交通違法行為,駕駛員李某某被罰款7200元。
當日9時23分許,該大隊巡邏中隊民警在新鄉線14千米+100米處巡邏執勤時,發現一輛懸掛晉MLXXXX號牌的五菱牌微型普通貨車在行駛中車速時快時慢,形跡可疑,便對其攔截檢查。檢查中,駕駛員未能出示駕駛證、行駛證等有效證件,民警遂將其帶回大隊作進一步調查。
經查詢,駕駛員李某某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所駕車輛由于連續三年未檢驗,目前處于注銷狀態。另據李某某供述,該車是前幾年從市場上購買的二手車,因快到報廢年限,加之自己沒有駕駛證,平時也只是在村子里跑跑,所以一直沒有按時對車輛進行檢驗,當天抱著僥幸心理駕車去澤掌集鎮,沒想到在返回途中,被正在此處巡邏的交警查獲。 (衛世新 焦永安)
(編輯:張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