聞喜“盜墓黑幫”的保護傘,聞喜縣公安局原副局長景益民涉黑案近日二審宣判。山西省高級人民法院做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的終審裁定,景益民等4人依法被判處無期徒刑。
法院審理查明,自2010年起至2016年,被告人景益民在任聞喜縣公安局副局長期間,為盜墓團伙、特別是黑社會骨干分子張成俊等人提供保護,安排公安局文物犯罪偵查大隊民警李安吉、李曉東在值班巡邏時有意繞開盜墓地點,為實施犯罪提供保護。張成俊伙同被告人李福學、任清河等7人先后共同或分別結伙在聞喜縣境內的國家級古文化遺址保護范圍內和周邊盜掘古墓葬26起,盜得青銅器等文物100余件。
被告人景益民在為張成俊等人盜墓犯罪充當“保護傘”的同時,組織盜掘位于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范圍內古墓葬11次13處,將所盜文物直接販賣。另外景益民還包庇黑社會組織的組織者侯金亮等人開設賭場等。
今年3月26日,運城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宣判,被告人景益民、李福學、任清河、李安吉被判處無期徒刑,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剝奪政治權利終身;被告人李曉東等人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16年至6年及相應財產刑。
一審宣判后,景益民等9人不服,向山西省高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山西高院經審理,依法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新華社太原9月13日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