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運城晚報時間:2025-08-11
運城晚報訊(記者 張蕊彤)8月7日凌晨,河津交警大隊西王中隊查獲一起嚴重交通違法行為。
當日4時55分許,胡某駕駛號牌為晉M5XXX1的小型汽車,行駛至河津市汾河壩與張高線交匯處時被該中隊民警查獲。民警檢查發現該車核載7人,實載9人,超員2人。
經核查,胡某屬無證駕駛,且在2013年3月19日因無證駕駛機動車,被河津交警大隊處以罰款2000元的處罰;2014年4月10日,因無證駕駛未懸掛機動車號牌的機動車,被河津交警大隊處以罰款2200元的處罰;2015年7月8日,因無證駕駛機動車,被河津交警大隊處以罰款2000元的處罰;2019年11月15日,因無證駕駛機動車,被河津交警大隊處以罰款2000元的處罰;2020年4月12日,因無證駕駛機動車,被萬榮交警大隊給予行政拘留7日并罰款2000元的處罰;2024年7月5日,因無證醉駕,被河津交警大隊處以罰款2000元的處罰;2024年8月7日,被河津市人民法院判處拘役一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3000元的處罰。
駕駛人胡某對自己的違法行為供認不諱。據其交代,車上拉的都是務農的村民,他心存僥幸,認為擠一擠沒事,就多拉了幾個人。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法律規定,河津交警大隊依法對駕駛員胡某無證駕駛機動車、駕駛機動車超過核載人數的違法行為合并給予行政拘留15天、罰款2200元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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