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運城日報時間:2025-06-19
李丹煜 王慧斌
戲臺是一種傳統古建筑,是傳統戲劇藝人進行戲劇表演的場所。古往今來,中華大地上不斷矗立起一座座戲臺。作為傳統戲曲的空間載體,戲臺溝通著形式多樣的地方文化與宗教民俗,承載著中華民族獨特的審美意趣與精神追求,是寶貴的“固態的戲劇文化”,也是我國傳統鄉土社會的重要文化政治場所。重新審視鄉村大戲臺的歷史功能,盤活其多重功能價值,不僅是對公共資源的更新利用,更是提升鄉村文化生命力、推動鄉村文化振興的重要實踐載體。
歷史上古戲臺的多重功能
中國戲曲的發源可追溯至原始社會晚期,發端于漢唐,成熟于宋元,鼎盛于明清,與之相伴的戲臺建筑也隨著朝代變遷演變出逐漸豐富的功能來。古戲臺不僅是演出場所,更在特定語境中承載著政治、宗教與社會組織功能。總結來看,在我國傳統社會的歷史中,古戲臺具有祭祀、文化與象征三種功能。
(一)祭祀功能
中國戲曲的源起最早可追溯到上古時期,以狩獵采集為生的早期人類用歌舞的方式傳達自己對于生死與自然的困惑與理解,進行崇拜祭祀活動,試圖祈愿神靈,祈求風調雨順、狩獵豐盛。古戲臺往往與神廟等宗教場所相伴相生,“做戲”的活動將戲曲表演與神明祭拜相結合,成為人們向上天祝禱幸福,祈求風調雨順、五谷豐登的重要途徑。人們相信,通過“演戲娛神”的活動,可以感動神靈,進而得到保佑。在封建王朝發展的歷史中,戲臺逐漸演化出了多種功能,但神廟戲臺是來源最古、出現最早也是分布最廣的一類戲臺,其祭祀功能也一直為歷朝歷代所沿用。
(二)文化功能
古戲臺作為文化傳播的空間,具有重要的教育教化功能。在信息傳播相對封閉的封建時期,相對獨立的戲曲表演空間成為大眾了解并接受歷史、文化與倫理道德教育的民間場所。在禮樂的世俗化進程之下,民眾也逐漸對戲曲這一文化形式產生了興趣。“五月五日……城隍廟:龍王廟各獻女戲三天,商賈云集,少長咸至,男女看戲者車以百輛計”。大規模的戲曲表演不僅是民眾精神娛樂的重要方式,同時也是朝廷對民眾進行教化啟蒙的關鍵途徑。浙江《劉氏家譜》中記載,“非梨園,不鎮器壓俗”。戲臺上演出的多為改編自歷史、傳說、典故的劇目,諸如《三國演義》《封神榜》《包公案》等,通過生動的舞臺藝術將忠孝節義、善惡報應等價值觀深植于人們心中。此外,戲臺也是不同地域文化交流的平臺。各地戲班在廟會、節慶時四處巡演,不僅帶去了新的戲曲藝術形式,也推動了語言、服飾、風俗等方面的相互融合與影響。
(三)象征功能
在傳統社會中,戲臺的建設具有權力、地位和宗族榮譽的象征意義。在許多村落與宗族社會中,建造一座結構宏偉、雕刻精美的戲臺,不僅是宗教信仰的體現,更是村落實力、宗族興旺的標志。古戲臺多附著于村社之間,在舉辦重大節日慶典,往往成為當地家族居民集會的場所,平日里,戲臺也是家族討論重大事務,規范道德品行的地點。通過在古戲臺上舉辦祭祀祖先、慶祝節日等活動,全族成員聚集在一起,增強了宗族成員之間的聯系和認同感,維護和強化了宗族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具有獨特的象征性功能。
當前鄉村戲臺的功能再利用
隨著我國鄉村文化建設的不斷推進,古戲臺逐漸演變為鄉村大戲臺、農民劇場、群眾戲臺等各種形式,以山西為例,幾乎村村都有戲臺。然而,隨著時空轉變,鄉村戲臺的原有功能一定程度上被多媒體空間所替代,空置現象并不鮮見。為了避免鄉村文化資源的虛設浪費,亟須重新發掘古戲臺在當今社會背景下的作用。激活鄉村大戲臺,讓其真正成為地方居民可供使用的公共物品,探尋其在政治、文化和象征方面的當代功能,對于我國鄉村建設具有重要意義。
(一)喚醒政治功能
在節慶或集體活動中,戲臺是村民聚集、互動的場所,承擔著“政治參與”平臺的功能,在鄉村治理中,戲臺被重新納入公共文化服務體系,成為基層黨政宣傳和群眾動員的有效場所。一方面,戲臺可作為基層選舉、民眾自治的有效平臺。戲臺往往建在村莊中心地區,是村民最為熟悉也最易集中的公共場所,天然具有“村民議事廳”的特質,便于村民聚集,可供村民進行民主選舉與民主投票。另一方面,戲臺也是宣講政策的公共講臺。利用戲臺這一獨特平臺,地方政府和村委會可借機推動開展各種理論、政策宣講和文藝巡演,使得黨的政策思想深入人心。“戲臺”這一傳統空間賦予現代意識形態教育新的表達形式,形成“古為今用”的政治文化融合,可以增強群眾對黨和國家歷史的情感認同。
(二)挖掘文化功能
在當今鄉村文化振興的背景之下,作為村民文化生活的重要組成部分,戲臺擁有著獨特的移風易俗功用。一方面,當代農村社會中還存在有大操大辦婚喪嫁娶、人情攀比等陳規陋習,通過定期組織“文明新風”文藝匯演,弘揚節儉、孝道、和睦的新風尚,戲臺可成為反對封建迷信和陳規陋習的重要陣地。另一方面,傳統戲曲中擁有符合當今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文化理念,通過取其精華去其糟粕,將其改編為人民群眾喜聞樂見的新式戲曲。傳統戲曲與現代題材相結合演出,如“清廉家庭”“法治故事”“勤儉持家”等,可以有效提升村民的文化獲得感與認同感,能夠豐富村民的精神文化生活,讓戲臺成為打造精神家園的載體。
(三)重拾象征功能
戲臺不僅是建筑,更是歷史的載體和地方精神的象征。它所承載的宗族榮譽、歷史風貌和文化身份,使其在視覺與情感上成為一個“地景符號”,引發人們對傳統生活方式的記憶與認同。戲臺所蘊含的民間信仰是一種情感與文化的體現,往往與廟會、唱戲等極具地方特色的傳統民間活動相聯系,具有特殊的象征功能,有助于重構歷史記憶,加強人們對于優秀傳統文化的認同感與獲得感,留住“鄉愁”這一特定的記憶與情感,從而激發主體的責任感和使命感,增強鄉村文化振興的內生動力。
古戲臺歷經千年演變,從原始祭祀的露臺到明清鼎盛的鄉村文化中心,始終是中華文明鮮活的展示舞臺。在當代,它演化出了嶄新的功能,既成為基層治理的“政策講臺”、非遺傳承的“直觀展廳”,又化作社區情感的“聯結樞紐”、鄉愁記憶的“地景符號”。這種從“固態遺產”到“動態文化引擎”的轉型,不僅彰顯了傳統文化與現代社會的對話智慧,更啟示我們,鄉村文化振興的關鍵,在于激活歷史載體的當代價值,古為今用,在尊重歷史價值的前提下,拓展其現代的生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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