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運城晚報時間:2024-12-18
運城晚報訊(記者 樊朋展)日前,臨猗交警大隊在“冬季行動”中,查獲一起無證、醉駕三輪電動摩托車嚴重違法犯罪行為,駕駛?cè)耸艿搅P款并拘留的嚴肅處理。
12月6日,臨猗交警大隊民警在該縣三趙線閆家莊村口東1000米處,對一輛三輪電動摩托車檢查時,發(fā)現(xiàn)駕駛?cè)饲啬衬碀M身酒氣。經(jīng)初步呼氣檢測,秦某某涉嫌醉酒駕駛機動車。經(jīng)詢問民警得知,秦某某當日中午與朋友在閆家莊村口一飯店吃飯期間,喝了六七兩白酒。15時30分許,秦某某駕駛?cè)嗠妱幽ν熊嚋蕚淙サ乩锔苫?,剛走沒多遠就被執(zhí)勤交警查個正著。
據(jù)了解,經(jīng)采血化驗,秦某某當日血液酒精含量為191.19mg/100ml,達到醉駕標準。民警同時查明,秦某某未取得相應機動車駕駛證。根據(jù)相關(guān)規(guī)定,秦某某因醉酒駕駛機動車,涉嫌危險駕駛罪,被采取刑事強制措施。同時,因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駕駛?cè)嗠妱幽ν熊?,秦某某還將受到相應罰款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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