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運城日報發布者:時間:2024-03-09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選舉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的有關規定,運城市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七次會議,就召開運城市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決定如下:
運城市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于2024年3月下旬召開,會期三天半。
建議會議的主要議程為:聽取和審議運城市人民政府工作報告;審查和批準運城市人民政府關于運城市2023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執行情況與2024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草案)的報告,批準運城市2024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審查和批準運城市人民政府關于運城市2023年全市和市本級預算執行情況與2024年全市和市本級預算(草案)的報告,批準運城市2024年市本級預算;聽取和審議運城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工作報告;聽取和審議運城市中級人民法院工作報告;聽取和審議運城市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選舉;通過運城市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個別專門委員會主任委員人員名單;其他事項。
代表大會召開時間確定或議程如需調整,授權運城市人大常委會主任會議作出決定并向社會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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