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發布者:時間:2023-07-26
運城日報訊 今年以來,稷山縣紀委監委堅持以“四抓四促”為抓手,嚴格貫徹落實中紀委《紀檢監察機關監督檢查審查調查措施使用規定》(以下簡稱《規定》),扎實推進《規定》落實落細。
抓學習促提升。進一步梳理《規定》使用過程中易發頻發問題及需注意的知識點,督促辦案人員學深學實,切實把學習成果轉化為工作實效。
抓制度促規范。嚴格遵循措施使用規定,制定監督執紀執法程序及措施使用審批表,確保措施使用嚴格符合上級規定。
抓執行促落實。對措施使用實行是否必要、是否適用和是否合法合規進行嚴格審核審批,扎緊措施審批的“口子”;嚴格執行措施使用中的重要事項向黨委請示報告制度;采取技術調查、留置等措施,及時向市紀委監委報批。
抓督查促整改。采取定期檢查、不定期抽查等方式,加強對措施使用情況的檢查,推動措施依法規范使用。加強措施跟蹤調度,對措施即將到期的及時提醒,嚴防出現超期問題,切實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高曉麗 楊敏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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