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運城日報發(fā)布者:時間:2023-05-17
張新聞 劉英凱 整理
六、張嘉貞不立田園。張嘉貞(665年一729年),蒲州猗氏(今山西省臨猗縣)人,任平鄉(xiāng)尉,后任監(jiān)察御史、并州長史、天兵軍大使等職,唐開元八年任宰相。據(jù)《張嘉貞傳》載,“嘉貞雖久歷清要,然不立田園。及在定州,所親有勸植田業(yè)者,嘉貞曰:‘吾忝歷官榮,曾任國相,未死之際,豈憂饑餒?若負譴責,雖富田莊,亦無用也。比見朝士廣占良田,及身沒后,皆為無賴子弟作酒色之姿,甚無謂也。’聞者皆嘆伏。”張嘉貞雖身為唐朝大臣,但一生清廉儉樸,從不置辦田園家產,曾有人再三勸他置產,遭到張嘉貞拒絕。他語重心長講的這一番話,被載入史冊,至今仍有教育意義。正是有如此深邃之見,張嘉貞家風淳、教子嚴,張氏家族世代昌盛,其子張廷賞、其孫張弘清也都官至宰相,時號“三相張氏”。
七、“鐵漢公”薛瑄。薛瑄(1389年8月20日—1464年7月19日),字德溫,號敬軒,謚號文清,山西省河津(今山西省萬榮縣里望鄉(xiāng)平原村)人。明代著名思想家、理學家、文學家,河東學派創(chuàng)始人,世稱“薛河東”。官至通議大夫、禮部左侍郎兼翰林院學士。謚號文清,故后世稱其為“薛文清”。在學問上,他清修篤學,自成一派,在北方開創(chuàng)了“河東之學”,撰寫《讀書錄》十一卷和《讀書續(xù)錄》十二卷,蔚為大宗。隆慶五年(1571年),從祀孔廟,是明朝第一個獲準從祀孔廟供后人祭拜的賢哲。在為官上,他任大理寺少卿、大理寺卿等司法官員期間,一身正氣,兩袖清風,直節(jié)不屈,被稱為“光明俊偉薛夫子”“鐵漢公”。為官數(shù)十年,清正廉明,政聲顯著,享譽民間。被后世稱為“明代第一廉吏”。
八、“獨立使君”裴俠。裴俠,字嵩和,河東解(今山西省臨猗縣)人。歷官左中郎將、清河縣伯、行臺郎中、河北郡守、戶部中大夫、工部中大夫,進爵為公,人稱“獨立使君”。在任河北郡(今山西省平陸縣)太守期間,他利用遣散雇工的錢給官府買了馬,幾年后繁殖馬匹成群,他在離任之時一無所取。郡內吏民紛紛稱道:“肥鮮不食,丁庸不取,裴公貞惠,為世規(guī)矩。”在任工部中大夫期間,工部的貪官污吏都十分害怕他。大司空府掌錢物的官員李貴嚇得躲在家里哭。裴俠得知令他自首。李貴如實坦白,并退出官錢五百萬。此舉極大地震懾了其他貪官。裴俠去世后,被贈官太子少師、蒲州刺史,謚號為“貞”。
九、趙綽舍命守法度。趙綽,隋河東郡(今山西省永濟市)人。他秉性正直剛毅,在北周時就曾多次升遷,擔任內史中士。隋文帝時官至大理正,在任期間,以剛正不阿、舍身護法而名垂青史,為后人所稱頌。《資治通鑒》載,趙綽的同事、大理寺掌固來曠,越過大理寺卿,直接向隋文帝上奏:大理寺管理上存在漏洞。同時,舉報自己的上司、大理寺少卿趙綽“濫免徒囚”。隋文帝派人調查,結果屬典型的“無中生有”誣告他人。“帝怒,命斬之。綽固爭,以為曠不合死,帝拂衣入閣”。無端被下屬誣告,趙綽不是忙于為自己澄清事實,而是趕快去給“誣告”自己的下屬承擔責任。最后,隋文帝同意赦免來曠死刑,改判革職流放。趙綽不顧一切地在文帝面前為他據(jù)理力爭。他所維護的是法令的公正執(zhí)行。
十、司馬光典地葬妻。司馬光,字君實,號迂叟,陜州夏縣(今山西省夏縣)人,世稱涑水先生,北宋政治家、史學家、文學家。司馬光在洛陽編修《資治通鑒》時,居住的地方十分簡陋,只得另辟一間地下室。同時期的大臣王拱辰也居住在洛陽,而他的住所卻十分豪奢,中堂建屋三層,最上一層名叫朝天閣,洛陽人戲稱:“王家鉆天,司馬入地”。司馬光的妻子去世后,清貧的司馬光無以為葬,拿不出錢給妻子辦喪事,只好把僅有的三頃薄田典當出去,置棺理喪,盡了丈夫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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