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發布者:時間:2023-05-17
西安交通大學馬克思主義學院教授、博導李永勝在《人民論壇》雜志撰文指出,為確保公眾參與城市社區治理取得良好效果,推進基層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需從轉變城市社區治理理念、建立完備的法律規范體系、積極引導公眾有序參與、搭建多方參與的議事協商平臺四個方面著手。
第一,轉變城市社區治理理念。要牢牢守住法治這一底線,不斷提升城市社區治理法治化水平。尤其要堅持黨建引領,加強城市社區黨組織建設,帶領黨員發揮尊法、學法、守法、用法的示范帶頭作用。
第二,建立完備的法律規范體系。立法是法治之基礎,良法是善治之前提。為達到城市社區治理有法可依的目標,需要扎實推進城市社區治理立法工作。比如,強化國家立法保障,積極構建與新時代城市社區治理相適應的科學完備的法律制度體系;完善社區自治規約,發揮居民自治公約、社會團體章程、市民公約等自治規則的效力。
第三,積極引導公眾有序參與。首先,深化細化基層政務公開工作。政府信息公開是實現公眾參與的前提,公眾只有充分了解掌握相關政府信息,才能更好行使民主權利。其次,從制度化參與和非制度化參與兩個方面拓寬公眾參與渠道。最后,強化公眾參與互動。
第四,搭建多方參與的議事協商平臺。多元的治理主體是提升城市社區治理水平的有益力量。而搭建多方參與的議事協商平臺能夠最大程度地吸納各方面意見和各層級主體,為解決城市社區公共事務匯聚最廣泛的力量。對此,應培育治理主體既相互合作又分工明確,既相互依存又各自獨立的協同共治關系,充分發揮多元主體在政策宣傳、民情收集、促進和諧、推動發展等方面的重要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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