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發布者:時間:2023-02-09
運城晚報訊(記者 祁克寧)2月7日,從市大氣污染防治工作領導組獲悉,自2023年2月7日起,我市預計仍將出現連續中度污染及以上天氣。為有效應對本輪污染過程,2月7日20時至13日8時鹽湖區、新絳縣、稷山縣、河津市、聞喜縣、臨猗縣、萬榮縣、平陸縣、永濟市和運城開發區發出重污染天氣橙色預警,其他縣市參照重污染天氣黃色預警管控。
重污染天氣期間,我市將采取相應管控措施。工業源污染管控,全市工業企業嚴格按照《運城市重污染天氣工業源應急減排清單》《關于下發2022-2023年秋冬防工業企業強化管控措施的通知》(運環函〔2022〕152號)要求執行預警減排措施,對納入重污染天氣應急減排清單的企業重點監管,實施限停產措施的,確保限產、停產到位。要緊盯高值冒泡區域及重點行業的突出問題,結合省、市級督查,強化現場執法力度,保持打擊違法行為“高壓”態勢。
移動源污染管控,加大中心城區及各縣(市、區)建成區過境柴油貨車和散裝物料運輸車輛的管理力度,優化通行措施。建筑垃圾和渣土運輸車、混凝土罐車、砂石運輸車等重型車輛停止運輸作業。施工工地、工業企業廠區和工業園區內應停止使用國二及以下非道路移動機械(清潔能源和緊急檢修作業機械除外)。
揚塵源污染管控,停止各類道路工程、土石方作業和拆遷施工等。對于重大民生工程和重點項目涉及土石方作業確實無法停工的,由項目建設單位申請、行業主管部門初審,中心城區項目報市政府同意后實施,各縣(市、區)項目報當地人民政府同意后實施。加大城市道路保潔力度,防止道路揚塵污染。在常規作業基礎上,當空氣濕度小于70%且氣溫高于5℃時,要增加吸塵、清掃、灑水、噴霧等防治揚塵作業2次~3次;當空氣濕度大于70%或氣溫低于5℃時,停止灑水、噴霧、濕掃作業,增加吸掃頻次。所有施工工地露天堆放的散裝物料在全部苫蓋的基礎上,增加灑水降塵頻次。
城市面源污染管控,全市全域全時段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嚴防露天焚燒、嚴禁露天燒秸稈、燒垃圾。完成清潔取暖改造的區域嚴禁銷售、使用各類民用燃煤。建成區范圍內建筑工地、市政工程禁止噴涂和建筑粉刷等使用有機溶劑的作業,施工工地停止土石方、建筑拆除作業、建成區范圍內禁止戶外焊接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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