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鹽湖公安發布者:時間:2022-10-29
2022年10月29日,我局接到群眾舉報“一微信群中有人傳播散布疫情相關謠言信息”后,迅速展開調查?,F將相關情況通報如下:
經查:2022年10月29日,違法行為人龐某某,女,40歲,個體服裝經營者,垣曲縣人。該龐為吸睛引流,增加銷量,在微信群內用其微信號“coco”發布“過幾天還要大封,需要衣服的趕緊”等虛假疫情信息,引發網友轉發,造成不良影響。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公安機關對違法行為人龐某某處以行政拘留5日。
本輪新冠肺炎疫情發生以來,在大家共同努力下,我區的疫情防控工作取得了階段性成效,各區域根據小區、街巷、村莊疫情相關情況分批次放開,有序恢復生產生活秩序,政府保供充足,市場秩序良好。但仍有部分個人因一己私利通過互聯網夸大、扭曲事實傳播擴散,使不實謠言充斥網絡空間,造成不良社會影響。
警方提示:網絡非法外之地,任何人都必須遵守法律法規底線,不造謠、不信謠、不傳謠,增強辨別能力,關注政府權威部門信息發布,共同營造健康有序的網絡環境和社會環境。對于編造、散布謠言,擾亂公共秩序等違法行為,公安機關將堅決依法嚴厲打擊,確保疫情防控工作順利開展。
運城市公安局鹽湖分局
2022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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