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發布者:時間:2022-07-04
▲國家醫保局、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近日聯合印發《關于階段性緩繳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單位繳費的通知》,明確統籌基金累計結存可支付月數大于6個月的統籌地區,自2022年7月起,對中小微企業、以單位方式參保的個體工商戶緩繳3個月職工醫保單位繳費,緩繳期間免收滯納金。社會團體、基金會、社會服務機構、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等社會組織參照執行。 新華社發 王鵬 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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