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發布者:時間:2022-05-11
□潘志宏
宋朝海上絲綢之路的興盛離不開和平穩定的外交方針及有利往來的貿易政策。相對于與北方民族政權之間的矛盾和沖突,宋朝與海外國家和地區的關系較為和睦穩定。宋代發展海外貿易,既有一定的歷史地理原因,也與朝廷對海外貿易的重視有關。宋廷面對內憂外患,為了維護政局穩定、發展國內經濟,積極對外開放,支持海上貿易,制定了促進航海貿易的經濟政策。對于出口貿易,政府鼓勵海商到海外貿易。同時,宋高宗提出要“招徠遠人,阜通貨賄”,支持進口貿易,由此發展出宋代的市舶貿易。宋代出口商品以瓷器為主,進口商品以香藥為主,故海上絲綢之路又被稱為“陶瓷之路”或“香藥之路”。
宋代初期的海上絲綢之路貿易以朝貢貿易為主,后轉化升級為市舶貿易。最初,對于朝貢貿易中,各國貢使的貢物,宋朝政府以“博買”的方式收購,以“給賜”“加賜”等方式作為額外回報。隨著海上絲綢之路貿易的發展,朝廷轉向重視較為公平合理的市舶貿易,擴大雙方貿易范圍。宋朝在各地設置市舶司、市舶務,以便管理市舶貿易。北宋初期朝廷遣使海外諸國“勾招進奉”,邀請外國人來經商。北宋開寶四年,就已設置“市舶司”,負責對外貿易的管理、法令、稅收等事務。宋神宗元豐年間,制定《廣州市舶條法》,設“提舉市舶司”,置提舉官,負責管理港口通商、監管查私、征收關稅,史稱“元豐法”。到了南宋,市舶貿易步入快速發展階段,港口繁榮,貿易增加。當時,宋代外國商人聚居的場所被稱為“蕃坊”或“蕃巷”,設置“蕃長”來管理“蕃坊”公事,擁有行政、招商以及司法之職責,還設有“蕃市”“蕃學”等配套設施。宋代市舶貿易港口主要有廣州、泉州、明州和杭州,市舶貿易對沿海港口的地位與職責、航海路線以及諸蕃通商等有完整的管理制度,特別是在“元豐法”實施后,“提舉市舶司”成為名副其實的“海關”。
(《學習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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