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運城晚報發布者:時間:2022-03-04
市民任先生詢問:物業公司不作為,業主該怎么維護自己的權益?
山西君宜(運城)律師事務所畢雨萌律師答復:對于現有物業公司不作為,業主可依法維護自己的權益。
首先,業主可直接要求物業公司進行整改,對仍未整改的,可通過小區業主委員會解聘現有物業公司,重新選聘新的物業服務公司。
其次,根據《物業管理條例》第四十八條“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產主管部門應當及時處理業主……在物業管理活動中的投訴”之規定,針對現有物業公司不作為的行為,業主可向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進行投訴。
最后,可以通過居委會調解、司法調解等第三方協商解決。若無法通過調解解決的,則可根據物業服務合同中有關解決糾紛的條款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畢雨萌律師提醒,業主與物業公司之間的矛盾糾紛盡量以協商解決為主。若雙方協商解決不了,可以由第三方介入進行調解。若以上方式仍不能解決,則通過司法途徑進行解決。
記者 崔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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