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運城晚報發布者:時間:2021-08-03
□記者 范楚喬 整理
為加強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監督管理、保障基金安全、促進基金有效使用、維護公民醫療保障合法權益,今年5月1日起,我國醫療保障領域的第一部行政法規《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監督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施行。
《條例》的出臺有什么重要意義?規范了哪幾類主體的行為?主體的哪些行為屬于欺詐騙保?對欺詐騙保行為如何進行處罰?我市醫保部門在落實《條例》方面做了哪些工作?本期“社會保障”版,帶您了解相關內容。
如何防止人民群眾的“救命錢”成為“唐僧肉”?
醫療保障基金是人民群眾的“看病錢”“救命錢”,其使用安全涉及廣大群眾的切身利益,關系醫療保障制度和衛生健康事業的高質量、可持續發展。
《條例》的頒布是醫療保障領域立法工作的關鍵突破,改變了我國醫療保障工作缺乏專門法律法規的局面,為提升醫療保障治理水平、促進醫療保障基金有效使用、維護人民群眾醫療保障合法權益提供了基本依據,是我國醫療保障基金管理步入法制化軌道的重要標志。
《條例》包括總則、基金使用、監督管理、法律責任、附則五章50條規定。《條例》中明確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監督管理原則,強化基金使用相關主體職責,構建系統的基金使用監督管理體制機制,加大對違法行為的懲處力度。通過織密扎牢醫療保障基金管理制度的“籠子”,防止人民群眾的“救命錢”成為“唐僧肉”。
適用于哪些基金?
適用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基本醫療保險(含生育保險)基金、醫療救助基金等醫療保障基金使用及其監督管理。
職工大額醫療費用補助、公務員醫療補助等醫療保障資金使用的監督管理,參照本條例執行。
居民大病保險資金的使用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醫療保障行政部門應當加強監督。
各主體有哪些職責?
◆醫保行政部門:
明確基金使用規則及標準,并督促落實。
◆醫保經辦機構:
健全經辦管理體系,提高經辦服務能力。
◆定點醫藥機構:
加強內部管理,遵守有關行為規范。
◆參保人員:
按照規定享受醫保待遇,不得非法獲利。
哪些行為屬于欺詐騙保?
◆醫療保障經辦機構
為不屬于醫保范圍的人員辦理醫保待遇手續,違法規定支付醫保費用,經辦機構工作人員參與欺詐騙取醫保基金等。
◆定點醫療機構
誘導住院:利用“包吃包住、免費體檢、車接車送”等方式,或通過“有償推薦”等手段,誘導不用住院的參保群眾住院等騙取醫保基金的行為。
虛假住院:采取掛床、冒名頂替等手段,對實際未住院治療的患者,通過編造診療項目、偽造醫療文書等手段騙取醫?;鸬男袨椤?/p>
多計收費:分解住院、分解收費、重復收費、重復檢查、超標準收費、過度診療。
串換藥品、串換檢查診療項目。
不合理診療:病歷中體現與病情不符的情況,違規診治,參保人員出院帶藥超量等。
◆定點藥店
進、銷、存不符,為參保人員串換藥品、耗材、物品等騙取醫保基金支出;盜刷醫??ǎ瑸閰⒈H藛T套取現金或購買化妝品、生活用品等非醫療物品等。
◆參保人員
偽造醫療服務票據,騙取醫?;?;將本人的醫??ㄞD借他人就醫,或持他人醫??懊歪t;非法使用醫??ㄌ兹∷幤泛牟?,倒買倒賣非法牟利等。
定點醫藥機構欺詐騙保怎樣處罰?
◆定點醫藥機構存在分解住院、掛床住院、過度診療、過度檢查、重復開藥或者提供其他不必要的醫藥服務等行為,由醫療保障行政部門責令改正,并可以約談有關負責人;造成醫療保障基金損失的,責令退回,處造成損失金額1倍以上2倍以下的罰款;拒不改正或者造成嚴重后果的,責令定點醫藥機構暫停相關責任部門6個月以上1年以下涉及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的醫藥服務;違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規的,由有關主管部門依法處理。
◆定點醫藥機構未按規定保管財務賬目、處方、病歷、費用明細等,由醫療保障行政部門責令改正,并可以約談有關負責人;拒不改正的,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違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規的,由有關主管部門依法處理。
◆定點醫藥機構通過誘導、協助他人冒名或者虛假就醫、購藥等方式騙取醫療保障基金支出的,由醫療保障行政部門責令退回,處騙取金額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罰款;責令定點醫藥機構暫停相關責任部門6個月以上1年以下涉及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的醫藥服務,直至由醫療保障經辦機構解除服務協議;有執業資格的,由有關主管部門依法吊銷執業資格。
參保人員享有哪些權利?
參保人享有就醫、購藥的權利,并按照規定享受醫療保障待遇;有權要求醫療保障經辦機構提供醫療保障咨詢服務;有權監督醫療保障等行政部門醫療保障經辦機構、定點醫藥機構;有權對侵害醫療保障基金的違法違規行為進行舉報、投訴;有陳述、申辯權,以及依法享有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的權利。
參保人員欺詐騙保如何處罰?
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醫療保障行政部門責令改正;造成醫療保障基金損失的,責令退回;屬于參保人員的,暫停其醫療費用聯網結算3個月至12個月:
(一)將本人的醫療保障憑證交由他人冒名使用;
(二)重復享受醫療保障待遇;
(三)利用享受醫療保障待遇的機會轉賣藥品,接受返還現金、實物或者獲得其他非法利益。
個人以騙取醫療保障基金為目的,實施了前款規定行為之一,造成醫療保障基金損失的;或者使用他人醫療保障憑證冒名就醫、購藥的;或者通過偽造、變造、隱匿、涂改、銷毀醫學文書、醫學證明、會計憑證、電子信息等有關資料或者虛構醫藥服務項目等方式,騙取醫療保障基金支出的,除依照前款規定處理外,還應當由醫療保障行政部門處騙取金額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罰款。
據悉,市醫保部門上半年共組織開展了7次專項整治活動,對違法違規行為進行查處;4月份開展了“宣傳貫徹《條例》,加強基金監管”主題宣傳月活動,全市印發宣傳資料60余萬份,通過海報、宣傳單、線上線下媒體平臺等進行普法宣傳;同時,完善智能系統監管規則,提升監控功能,強化事前、事中監管;及時在媒體上對欺詐騙保典型案例進行曝光,對欺詐騙保行為起到了震懾作用。
市醫保局相關負責人表示,市醫保部門將全力構建全領域、全流程、全方位基金監管新格局,壓實監管責任,加大懲處力度,加快推進基金監管信用體系建設,繼續用好社會力量,廣泛動員社會各界參與監管,共同守護人民群眾的“看病錢”“救命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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