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發布者:時間:2020-07-02
運城晚報訊(記者 李婉玉)6月28日,平陸交警大隊發布公告,注銷該縣劉某、王某等37人的機動車駕駛證。這些人被注銷機動車駕駛證的原因是——吸毒。
據了解,《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公安部令第139號)第七十七條規定,機動車駕駛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車輛管理所應當注銷其機動車駕駛證。其中第六項規定:“具有被查獲有吸食、注射毒品后駕駛機動車行為,正在執行社區戒毒、強制隔離戒毒、社區康復措施,或者長期服用依賴性精神藥品成癮尚未戒除的情形。”同時,依照公安部《機動車駕駛證業務工作規范》第二十二條規定,平陸交警大隊決定對這37名吸毒機動車駕駛人的駕駛證予以公告注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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