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運城日報發布者:時間:2020-04-08
本報訊 日前,臨猗縣公安局交警大隊查獲一起二次酒駕交通違法行為,駕駛員郝某某棄車逃跑,企圖躲避檢查,最終被民警成功控制,受到嚴厲處罰。
3月31日晚23時許,臨猗交警大隊城區中隊在南環路一帶巡邏時,發現一輛小型轎車行駛異常,民警叫停檢查時駕駛員撒腿就跑,后被民警成功控制。
經查,駕駛員郝某某未取得相應機動車駕駛證,呼氣檢測顯示體內酒精含量為73mg/100ml,達到酒駕違法標準。同時查明,郝某某于2015年6月份,曾因無證、酒后駕駛機動車,被交管部門依法處理過,此次是第二次酒駕被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規定,郝某某因未取得駕駛證駕駛機動車,再加上飲酒后駕駛,被行政拘留15日、罰款4000元。 (王惠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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