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運城晚報發布者:祁克寧時間:2020-03-10
運城晚報訊(記者 祁克寧)3月9日,記者從市大氣污染防治工作領導組辦公室獲悉,為進一步規范移動污染源排放超標管理,降低大氣污染貢獻率,3月10日至5月10日,我市將對中心城區(含運城經濟技術開發區)范圍內,移動污染源超標排放進行專項整治。
此次專項整治的對象為,非道路柴油移動機械(含作業動力源)、工程渣土、混凝土運輸車,及使用非道路移動機械的機構或個人。
專項整治的具體內容為:
1.對在中心城區無環保號牌和在政府劃定的“禁用區”內非道路移動機械和專項作業車及作業動力源,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GB36886-2018非道路柴油移動機械排氣煙度限值及測量方法,排放限值不得高于:發動機額定凈功率<37KW,光吸收系數0.8(m-1);發動機額定凈功率≥37KW,光吸收系數0.5(m-1)。
2.對使用排放超標非道路移動機械的機構或個人,超出限值排放標準、無環保號牌的非道路移動機械,按照規定予以處罰并清離出“禁用區”。
3.在中心城區運行的工程渣土、混凝土運輸車到生態環境部門辦理“排放達標合格證”。符合條件的安裝遠程在線監控管理終端,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GB3847-2018柴油車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測量方法,排放限值不得高于:氮氧化物900(×10-6),光吸收系數0.7(m-1)。
4.發現超出排放限值的車輛一律先查扣,再處罰。對殘值高、車況好的車輛限期維修治理,達到排放標準安裝實時在線監控設備并與生態環境部門聯網。對達不到以上排放限值標準的車輛,禁止在中心城區運行作業。
專項整治期間,相關部門鼓勵廣大群眾投訴反映超標排放違規行為,舉報電話:123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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