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運城晚報發布者:時間:2019-11-25

新華社北京11月22日電(記者 施雨岑)為保障和規范教師依法履行教育、管理學生的職責,維護師道尊嚴,促進學生全面發展、健康成長,教育部22日對外發布《中小學教師實施教育懲戒規則(征求意見稿)》,提出教育懲戒是教師履行教育教學職責的必要手段和法定職權。
征求意見稿提出,實施教育懲戒,應遵循育人為本、合法合規、過罰適當、保障安全的原則。同時,還擬明確一般懲戒、較重懲戒、嚴重懲戒等具體內容。
征求意見稿提出,教師在教育教學管理、實施教育懲戒教育過程中,不得有以擊打、刺扎等方式直接造成身體痛苦的體罰行為,辱罵或者以帶有歧視、侮辱的言行貶損等侵犯學生人格尊嚴的行為等。
征求意見稿提出,學校應當依法制定、完善校規校紀,明確教師實施學生管理和教育懲戒的具體情形和規則。學校制定校規校紀,應當廣泛征求教職工、學生和家長的意見。校規校紀應當提交家長委員會、教職工代表大會、校長辦公會議審議通過后實施,并報主管教育部門備案。
教育部表示,征求意見稿面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意見反饋截止時間為12月22日。
運城日報、運城晚報所有自采新聞(含圖片)獨家授權運城新聞網發布,未經允許不得轉載或鏡像;授權轉載務必注明來源,例:“運城新聞網-運城日報 ”。
凡本網未注明“發布者:運城新聞網”的作品,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