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運城晚報發布者:時間:2019-11-12
運城晚報訊(記者 樊朋展 李政奇)近日,山西高速交警四支隊五大隊民警查處一起未懸掛機動車號牌上路行駛的違法行為,駕駛人受到相應處罰。
11月8日,山西高速交警四支隊五大隊民警在平陸收費站口例行檢查。9時37分,發現一輛白色無牌轎車后,民警立刻上前檢查。面對檢查,該車駕駛人從后備廂里取出了車牌。駕駛人稱,自己剛拿到車牌,還沒來得及懸掛。
“你的車牌10月24日已經辦理下來,按照規定,領取牌照后就要及時懸掛號牌。”查看相關證件后,民警說。
此時,駕駛人又稱這是新車,自己不會安裝車牌。在民警的教育勸導下,駕駛人承認了未懸掛機動車號牌上道路行駛的違法事實。隨后,民警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對該駕駛人未懸掛機動車號牌上路行駛的違法行為,處以罰款200元、記12分的處罰。
民警提醒廣大駕駛人,車輛上路請按規定安裝機動車號牌,駕駛未懸掛機動車號牌的車輛屬于交通違法行為,存在嚴重的安全隱患,希望廣大駕駛人切勿心存僥幸,自覺遵守交通法律法規,規范使用車輛號牌,安全駕駛、文明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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