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運城晚報發布者:時間:2019-10-30
運城晚報訊 近日,一名男子因盜竊電動汽車的電瓶充電設備,被處以拘留十日的處罰。
10月15日10時許,運城經濟技術開發區公安分局空港派出所接到轄區某小區劉某報警稱,自己放在小區樓下的電動汽車電瓶充電器被盜。民警迅速趕到現場,經過調取小區監控視頻,初步鎖定了犯罪嫌疑人為一名六旬左右的男子。
10月20日,在派出所民警多次傳喚并上門做工作的情況下,迫于警方威懾,違法行為人關某到空港派出所投案自首。經查,關某在案發當日凌晨5時許,出門散步時,看到路邊一輛電動汽車的車門未上鎖,且發現車內有充電設備,遂決定盜走自用。隨后,關某從親戚家中拿來鉗子和剪刀,打開該車后備箱,盜走了兩個電瓶充電器。
目前,違法行為人關某因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九條,被行政拘留十日。 (李冠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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