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運城日報發布者:時間:2019-08-22
日前,運城市紀委監委對永濟市政府原副市長、永濟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原常務副主任、黨工委委員韓波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和監察調查。
經查,韓波違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安排下屬人員串供,向組織提供虛假會議記錄,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管理服務對象禮品、禮金、購物卡;違反組織紀律,隱瞞不報個人房產;違反廉潔紀律,違規讓企業支付其個人消費費用,違規參與經商辦企業;違反工作紀律,在村級黨組織和村委會換屆選舉工作中,履行指導、監督職責不力,致使不符合條件的3人違規當選,對此負有重要領導責任;利用職務便利,或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在承攬工程、協調解決企業問題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索取或收受他人財物,涉嫌受賄犯罪。
同時,在擔任城東街道辦事處主任、黨工委書記期間,單獨或伙同時任城東街道黨工委書記呂某某,包庇鄧某某及其團伙成員,縱容鄧某某團伙從事違法活動,致使鄧某某長期把持基層政權,聚斂錢財,嚴重擾亂當地經濟、社會生活秩序,造成惡劣社會影響,涉嫌包庇、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罪。
韓波身為黨的領導干部,理想信念喪失,嚴重違反黨的紀律,構成職務違法并涉嫌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運城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請運城市委批準,決定給予韓波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運城市紀委監委
2019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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