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發布者:時間:2019-08-07
參加老年人保健學習班時認識了兒子的“戰友”,在對方各種忽悠之下,七旬老人被騙了72萬余元。近日,西安市未央區法院以詐騙罪判處被告人陳某某有期徒刑13年。
經法院審理查明,2016年年底,被告人陳某某在西安市未央區某老年人保健學習班認識了年過七旬的老人王某某,便假冒老人兒子的戰友,通過噓寒問暖等方式博取老人信任。2016年12月至2017年4月期間,陳某某編造競選村長需要錢、高利潤投資等謊言,先后騙取王某某存款共計72.99萬元,贓款用于賭博等。
未央法院經審理以詐騙罪判處陳某某有期徒刑13年,并處罰金10萬元。宣判后,被告人陳某某不服,向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二審法院認為原審判決認定的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華商報》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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