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發布者:時間:2019-07-16
據新華社北京7月15日電(記者 倪元錦)北京市生態環境局日前在其官方網站的“行政許可和處罰結果信息公示”一欄,公示了對安徽江淮汽車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的行政處罰決定書。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有關規定,江淮汽車因污染控制裝置以次充好、冒充排放檢驗合格產品出廠銷售的違法行為,被北京市生態環境局責令停產整治,沒收違法所得879836.54元,并處貨值金額(貨值金額84740800.00元)二倍罰款169481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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